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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怕什么呢?他们有遇见未知的前提条件,还有科学技术傍身。就算真的死去,说不定他们还会在真实的世界里重逢,他们可以抛却现有的身份, 更加心无芥蒂地在一起。

两人吃过午饭, 顾潇潇特地换了身衣服, 下楼。

掌柜的见两人出门,慌忙前去打招呼,两人含笑点头,掌柜的只觉两人看着没什么变化,却又明显感觉不一样。

路过胭脂铺子,顾潇潇一头扎进店里,花钱让店员梳了个挽月髻,配上她这身金丝缠线的彩霞衣,顾潇潇看着镜子里焕然一新的自己,顾美人的气质狠狠拿捏。

沈思渊在门口等着时候,有种在等新娘试婚纱,新郎在等待的忐忑。

直到顾潇潇出来,他看见她,强忍着没“哇”的赞叹出来。

顾潇潇扭着脖子,“yoyo”两声,“是不是被本姑娘的美貌惊呆了!”

这句话她以前在实验室常说,但是同事们会怼上一句“等你的智慧被我们惊呆的时候再说也不迟”,她只好悻悻闭嘴。

但沈思渊却重重地点点头,对她郑重地说:“是的。”

那肯定就如三月的春风化作绵绵细雨,落在顾潇潇在后宫美女如云,久未被夸赞的贫瘠的美貌上面。

沈思渊伸出胳膊,顾潇潇挽着他往店外走,那一刻,他们就是大周版史密斯夫妇,谁也不知道前路是什么,但都义无反顾的走过去。

英雄主义也好,牺牲精神也罢,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使命。

到达顺南府丞齐豫尚的府邸时,正值傍晚时分,府门前的两头石狮子肃穆庄严,紧闭朱红的府门透露着不可及视,顶上雕梁画栋,大红的灯笼高高悬挂。

沈思渊前去敲门,许久,一个短衫的小厮开门,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人,穿着上好的绫罗绸缎,气质也格外出类拔萃。小厮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好歹是府丞家看门的,见过许多达官贵人,见此情景也客客气气的,“这位公子,您的拜帖呢?”

沈思渊掏出随身的玉佩递给他,小厮得了令,道了声“请稍后”,又把门关了起来。

那玉佩乃是血玉,全天下只有皇室子弟佩得,沈思渊倒是有几个兄弟,但死的死、幼的幼,与他年龄相仿的,只有沈思沐。以齐豫尚如今这架势,十有八九是私下见过沈思沐的,那能拿出血玉的,只有当今皇上。

如果齐豫尚不信,沈思渊还带着他的印章。

“这顺南府丞好大的排场呢!”顾潇潇以为他们会夹道欢迎,谁知道碰了一鼻子灰。

沈思渊转过身揣着手,一个皇帝还得等着府丞,他无奈地耸耸肩:“入乡随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