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明轩与温承钰惊讶地对视了一眼,叹道:“许贤弟真是多才多艺。”
腹诽他可真不拘小节。
许兴文也在屋内,与林清玖隔了张桌子,他坐在桌边假装喝茶,实则在暗暗欣赏大美人。
林清玖外着着白毛领子的浅蓝色披风,里面的是月牙白棉袍,腰间束着浅蓝色腰带,一头秀发半披身后,精致漂亮的眉眼满是温柔与笑意。
林清玖深知外面的汉子推崇‘君子远庖厨’,他浅笑着解释道:“夫君少年丧父丧母,因此会些厨艺,今日又是孩子百日宴,做父亲的高兴,就想亲自下厨招待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
洛明轩一愣,“难怪不见令尊令堂。”
部分大菜提前提前煮起,很快,菜就炒好,张大壮招呼大家入座,良锦铭和夫郎,以及张梅夫妇一起帮忙上菜。
桌上摆得满满一桌肉菜,别说村里的人看了都傻眼,就是洛明轩两人也没想到,菜肴会如此丰盛。
一桌基本坐八人。
第九十二章 我名叫温承钰
许灏瑞俩和张大壮、良锦铭夫夫、洛明轩俩,七人一桌,其他人基本是一家一桌或者凑合成一桌。
小主人公没等到上桌,就呼呼大睡去了,被两个爹爹留在了房内。
温承钰看着桌上的菜式,许多都是他未曾吃过的,大家碰过碗,他试了一口后,夸赞:“许贤弟,好厨艺。”
洛明轩颔首,“许贤弟光这一手厨艺傍身就不愁温饱问题了啊,我看镇上酒楼的招牌菜也比不过贤弟做的菜。”
“见笑了。”许灏瑞笑道,“比不过洛兄和温兄往常吃过的美味,我这些不过是胜在新奇,让大家尝个鲜而已。”
洛明轩笑着摇头,“我啊,幸好今儿来了,这一趟值!”
他转头对良锦铭道:“还得多亏良贤弟,否则我也认识不到许贤弟这样的朋友。”
良锦铭正在学许灏瑞给自家夫郎夹菜,安哥儿嫌弃地把他夹的菜挑到一边,没好气道:“别给我夹了,我不吃肥肉。”
“对不起,我吃我吃。”他把两片肥肉夹回自己碗里,见洛明轩是同自己说话,这一幕又恰巧让他看到,良锦铭尴尬地向他举起酒碗,赸笑:“客气客气,洛兄咱们走一个。”
洛明轩忍笑与他碰了个碗。
温承钰好奇地吃了口土豆丝,发现意外地好吃,他挑起土豆丝端详片刻,猜测不出来是何种食材,虚心请教,“这是何物?”
洛明轩与他坐一起,偏头看他手中的东西,见那道菜自己没吃过,好奇问:“好吃否?”
温承钰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