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此时正坐在吧台旁回消息,听到有人问了就回了句:“刚发的消息,说是已经快到了,她从剧组过来远了点。”
他之前还问了温俏要不要他去剧组接她,结果当然是温俏没让。
至于原因嘛……上次纯属是那小子欠揍,给他再来一次也还是这样。
听到路明提了“剧组”,便有人又顺着这话聊起了温俏进组拍戏这件事。
他们虽然不是娱乐圈的人,但是当年温俏进娱乐圈的事情还是闹得挺大的。
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刚成年,正是最任性又叛逆的时候,说要做什么就要做什么,别人越是反对,她就越是要做,十分任性地说要自己一个人闯荡娱乐圈。
原先还有陆霄拘束着,可那时陆霄出国,谁还管得住温俏。
挨不住她闹,最后也还是都同意了。
为此路明也没少被长辈们训,都说是他把温俏给影响了。毕竟几个人之中就属他最叛逆,读书的时候就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整天脑子里惦记着的都是怎么翘课去玩摇滚。
烫个夸张地爆炸头,再染发,各种红橙黄绿的都来一遍。穿的衣服和裤子也是怎么夸张怎么来,裤子上坠着的各种链条在夜里都跟闪着光一样。
当然,最后肯定似逃不过一顿揍的。
今天来的人里就有当年同路明一块组摇滚乐队的几个,再说起当年的事也都是感慨和怀念。
“说起来,当初我们几个人里就只有阿淇一个人坚持把音乐做了下来,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要是真论起他们这些同辈里最叛逆的人,大概也就是他了。
毅然决然地背着一把吉他,孤身一人去到完全陌生的地方追逐自己的梦想,这样的勇气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
这话只是随口一提,提过之后大家变有聊起了其他的话题。
就只有坐在吧台旁边的路明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亮着的手机界面正停留在通讯录那一页。
正巧这时方有为走了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给他拿了杯调好的鸡尾酒,问他:“你在这儿发什么呆,温俏呢?”
路明这回过神来,关了手机,依旧是那副轻松懒散的模样:“应该快到了,刚收到她的信息。”
方有为点点头,又问了句:“那霄哥呢?”
路明想了想:“好像也快到了吧。”
两人对视一眼,想到什么都选择了默契的不作声,低头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