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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身影在我眼前晃动,也有很多嘈杂声音灌进我耳朵里,可我什么反应也给不出,我也不知道该有什么反应。

天亮了。

我才大梦初醒般地想起,要报官!

片刻不停,我推开重重拦着我的人,跌跌撞撞地往外跑。都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等意识完全清醒时已经日上三竿,而我灰头土脸地抱着小匣子坐在县衙门外不远处的路边。

脑子里很乱、很懵。

也记不清自己有没有报官。

来往的行人不时地停下看我,或疑惑,或鄙夷,或可怜,皆是看一眼便匆匆地往家赶。

有好心人忍不住停下问:「姑娘大冷天坐这儿做什么?快回家去吧。」

家?

这个词在脑子里晃动,起起伏伏,我懵了好久,情绪一瞬间被点燃,脑子像炮仗「砰」的一声炸开,抱着小匣子放声痛哭。

「我没有家了,没有了。」

5

一切又回到原点。

我哭得几乎晕厥。

之后衙门的人来告诉,找到了,打更的昨晚正好偷懒躲在暗处休息时,看见一个男子偷摸地从我家院子里翻出来,昨天月色亮,他瞧得清楚,正是白天和我纠缠的那个男子。

喜弟的亲哥哥!

他过不好,妹妹还不帮衬,所以不如直接一把火烧个干净!

恐惧从骨子里爬出来,我惊恐地说不出话,这还能称之为人吗?

官老爷们的意思是这是家事,不该拿到公堂上说,劝我私了!家事?我差点就死了,这还能称作家事?我不答应,据理力争下才让人下令抓人!

这办事效率还算不错,或许那对母子从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也没跑,被带到公堂时仍是理直气壮地指责我不孝。

人证、物证俱在,放火杀人的罪他跑不了,可还是有人劝我作罢,官老爷如此,捕快如此,后面赶来的街坊邻居亦如此,他们说打断骨头连着筋,到底是一家人。

那我的命呢?我的家呢?

这个地方有法,为什么不讲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