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页

伯景郁顿了顿,思忖着小声道:“贺明齐姜贺[2],日月明。”

“贺明,”少年人声音如同他指尖流淌的琴音一般出尘温润,“我听得你昏迷时喃喃自语,你来岭南,是为替父寻药?”

“那药我已差人去备,你自取走,早日归家,勿叫家中父母牵挂。”

伯景郁泪已淌了满面,迎着庭涟温润如玉的脸,在轻缓的琴声里,想起了饮渡秋水的战马,黄尘掩没的白骨。

起风了。

好风乘千里,送我还故乡。[3]

自此十年间,朝夕未曾忘。

十年风霜雨雪,宁州青州遥遥分守大梁南北境,其间山峦连绵、地势广袤,快马加鞭之下,也得一月才能行完单程。

他再没得空去过宁州,却从未停止暗中对抚南侯的打探,渐渐知道了他身体不好,又知道了他有个颇惹人生厌的同胞兄长。

有关庭涟的坏消息,似乎总也离不开庭渊。

岭南的惊鸿一遇烙在他心上,被日复一日地凿刻,早已深入骨血。

就连梦里,也时常重温当日琴音。

眼下他看着这笔,满目柔情,仅这么一个“涟”字,便足以撑得他胸口酸胀。

窗外又起了风,不远处隐有雪落残枝的簌簌声响,间或夹杂着某些夜行动物的窃窃走动,屋外鹰房内的疾也听见了,扑棱着翅膀便去觅食。

夜风之后,伯景郁耳边彻底安静下来,忽然有些后知后觉地想起,这狼毫应当是庭渊今日同他缠斗时意外掉落的。

那么,还是不还?

按理当是要还的——他捡到了东西,又知道失主是谁,哪有不归还的道理。

可心底的抵触感挥之不去,纤细狼毫蛛网般根根缚住了他,叫他满腔私心都纠缠在一起,理不顺、剪不断,实在不知如何是好。

要还吗?

伯景郁踟躇着行至廊下,眼见庭渊房内烛火分明还未吹灭,他却迟迟未去叩门。

不还吗?

伯景郁还从未做过这种事情,君子的端方紧紧束缚着他,心下纠结之中,伯景郁一咬牙,悄摸将那已攥得温热的狼毫往怀中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