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样一来,他们的计划就会被打乱。莫尔斯如果不能亲手制裁了这个家伙,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到时候,说不定莫尔斯一怒之下,大动干戈,那可要比这个家伙恐怖多了。

想到这里,唐戎还是摇了摇头,“还是我们自己找吧,这个人,我们要比警察更快的找到才行。”

“哎哎哎,唐戎,咱们有话好好说,可不能因为一点仇恨就做出冲动的事哈。”洛臾连忙抓住唐戎的手臂,预备好好来一番劝诫。

唐戎拂开他的手,手掌按在他的头顶,将他的头强行扭过去,指着懒洋洋倒在沙发上的莫尔斯,“你去劝他,要杀他的人是你最崇拜的死神大人,不是我。”

洛臾干巴巴应了一声:“嗨,死神大人嘛,那杀个穷凶极恶的人没什么要紧的,毕竟是人家的特权嘛,杀谁都不过分,杀多少都是情理之中。”

但看莫尔斯那安详的表情,很明显,洛臾的这一套说法深得莫尔斯之心。

唐戎对他这双标的态度深感无语。

这两个人乍一看还真像是父子俩,这么一想,甚至连眉眼间似乎都有点相似。

唐戎摇摇头,觉得自己肯定是跟这两个人一起待久了,都开始出现幻觉了。

莫尔斯终于从沙发上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又将手杖变了回来,当真是一位遗落的贵族公爵。

“既然已经知道了他的所在,那我们就要快点找到这个废物了,要不然被那帮警察抢了先,我可是会很苦恼的。”莫尔斯抬手将额前的头发捋到脑后,径自朝着门口走去,唐戎和洛臾对视一眼。

死神大人都已经发话了,还能怎么样,那自然是依着喽。

两人一前一后跟在莫尔斯身后出了门,结果就一脚迈进了第一人民医院的大厅里。

“哇,这也太厉害了吧!”洛臾惊呼一声,“要是我也有这样的能力就好了,都不用挤公交,想去哪去哪。每天都可以周游世界,都不用掏车费,晚上住宿的时候再回来……”

唐戎不得不一巴掌落在他的脑袋上,唤醒他的痴心妄想。

这家医院很大,所以科室也很多,而根据昨天发生的那起命案,那个人很有可能就在肿瘤科。

“但问题是……肿瘤科这么多医生,我们要怎么找?”洛臾滑动着自助挂号机,翻了很久都没到底。

“能随便进实验室做实验,而且有权利有机会在病人的身体里植入腐蚀虫的……想必不会是普通医生。”莫尔斯坐在一旁的长椅上,因为手上的绷带不能拿掉,所以只能带着黑色的皮质手套,再加上他穿着一身极其骚包的贵族礼服,几乎一进来就成为了所有目光的焦点。

当然,这只是唐戎心里吐槽的。实际上像莫尔斯这样自带贵族气质,身量颀长,面容绝美的存在,无异于死海中炸了一记闷雷,水花四溅,浪潮汹涌。

唐戎有些头疼的看着簇拥过来的人堆,真搞不清楚这些人是来看病的还是看人的。而处于人群中央的他们,到更像是供人观赏的马戏团猴子。甚至他们已经拿出了手机光明正大地对着他们狂拍起来。

莫尔斯倒是气定神闲地靠在椅子上享受着众人的追捧,双手拄着那根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手杖,那漠然的神态,当真像个蔑视苍生高高在上,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死神。

洛臾就更夸张了,靠着他可爱中带点儿帅气的小正太外表,正是肆无忌惮地冲着人群熟络地打着招呼,真像是来开粉丝见面会的大明星。

唐戎扶额叹息一声,冷声道:“你们两个最好给我适可而止。”

洛臾撇了撇嘴,虽然有点不大服气,但也有所收敛,退回到唐戎身侧。

莫尔斯一脸无辜地朝他耸耸肩,大言不惭道:“我可什么都没做,我天生就这样,总不能让我把自己的脸刮花,打扮成乞丐吧?而且这些人愿意追捧我与生俱来的美貌,也不是我逼他们的。”

“少给我瞎扯。”唐戎可不愿纵着他,“你不是神通广大会隐身术吗?还美其名曰:你岂是谁想见就能见的。还是说……”

“请问……”

唐戎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一旁的男生打断。

“请问你是赛车手唐戎吗?就是去年在火焰杯国际赛事上一举夺冠的唐戎!”

男生看年龄应该是个大学生,他的两个星星眼一眨不眨地看着唐戎,崇拜的神采澎湃汹涌。

再一看那群人,他们手里的手机确实是对准自己的,这倒是叫唐戎哑口无言,不自觉对上了莫尔斯的视线。

对方幸灾乐祸地耸耸肩,意思是“看吧,真正的罪魁祸首是你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