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很明显的,姜莱喜欢姜满,她的一腔母爱终于有了承载体,她因为孟尚恩牵连孟逢青,孟尚恩死了,可她的怨气并没有得到消散,反而孟逢青的存在每次都在提醒她的狼狈不堪。

姜满的血病罕见,国外有种治疗办法,就是长期不间断地供血,一点一点的,实现换血。

姜莱很快为姜满物色好了血库,那人就是孟逢青。

他俩的血型刚好匹配,于是孟逢青顺理成章地成了姜满的血库。

他刚开始想跑,可他半大丁点的小孩儿能逃去哪里?

他只能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然后被绑起来,婴儿手臂粗的针筒扎进他的手臂,一扎就是几年。

他的手臂上是密密麻麻的针孔,未痊愈又添新。

谭桢憋着泪,手抖地给他擦药,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下来,他抬手抹了抹,只断断续续地说:“孟同学,你受苦了。”

他声音哽咽,颇有与孟逢青感同身受地模样。

孟逢青的手指一颤,他低下眼睛,有些迟钝地摇头,想说自己不苦,想让谭桢别哭。

可话到嘴边又顿住。

他很恶劣地想让谭桢更心疼他一点,甚至想低声求求他让他多喜欢自己一点,多可怜可怜他才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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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一边孟逢青这样的念头在谭桢的泪眼朦胧中就此打住。

孟逢青垂眼, 食指攥紧手里的棉签,觉得自己卑劣极了。

在谭桢心里,他还是光风霁月的君子,实则自己丑陋不堪。

他怎么配得上他的同情。

他轻轻地擦掉谭桢眼下的泪, 一边温声道:“其实没什么……”

他试图弥补自己犯下的错。

谭桢见他居然反过来安慰自己, 更难过了,他小声哽咽着, 泪眼汪汪的:“要不你以后别回去了。”

孟逢青轻笑:“我不回去住哪里?”

谭桢理所当然道:“住我这里啊, 我可以把我的床分你一半。”

说完, 他有些羞赧道:“如果你不喜欢,我也可以把隔壁的空房间腾出来给你, 就是房间比较小,床也比较窄,肯定没有你之前住的舒服。”

孟逢青还没有说话,谭桢已经计划好了。

孟逢青低声道:“我不会嫌弃, 只是……”

谭桢闻言, 立刻拍板决定:“那你就在这里住下吧,多养你一个也是可以的。”

反正谭桢是绝对不会再把孟逢青放回去的, 他现在才十八岁, 还没有高中毕业,放回去依旧是任人磋磨。

他一边幻想, 以后若是跟孟逢青住一起,那可太好了, 他可以骑着自己的自行车载孟逢青回来, 路上可以和孟逢青探讨学习, 夏天的时候可以一起买冰激凌。

和孔子钰不一样, 孔子钰每天都要打球, 身上臭烘烘的,谭桢十分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