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我是最欣赏第一个结局的,这样打出艺术高光,同时,作者能够好好的炫一波技,拉高作品的格局。

问题是€€我一写文就会变成CP粉,摁头磕了解一下,我的CP由我来守护,缝缝补补又是一波产糖大户。

我写文从不听悲歌,我听不了那种煽情的慢歌,除非这个剧情节点需要,一旦我听到了慢歌,只要进了我的文的读者,没有一个人能够笑着出去,因为我写的时候就开始哭了,发出来的时候就是哀鸿遍野。

这种写法特别像七伤拳,打人十分,自己先伤八分。

因为我的情绪必须堆砌在那个状态,这就像演员,如果自己都没有办法入戏,更不要说别人了,一旦堆砌到了那个点,那就是一种毁灭式的爆炸。

说实话,那种塑造,是我觉得艺术感最好的。

可是,我喜欢上了另一个点,那就是被人坚定不移的选中,竹马萧彦景的点是真的很苏,但是,他不是恋爱脑啊,他是会权衡的人,但是,澹华是真的恋爱脑,无论什么情况,无论什么境地,我都会坚定的走向你,不会犹豫。

啊啊啊啊啊啊,我一边写,一边get到那种感觉。

磕到了,抱头狂磕,这个大纲不行,狂改狂改,不能够给孩子的恋爱路整太多的幺蛾子。

当我确定无论顺风逆风,都要认真对待文章的时候,我就开始被灵感包裹着,直接复刻上一本的状态,钱不钱不重要,让我写个爽,让我彻底的表达自我,让我的精力释放在这个作品。

我定下心的时候,我是确定我要完结了,灵感就莫名其妙的炸开了,各种放飞的道路,各种小点子一个劲的冒。

我:“我他妈的是在加更完结,不是加更努力连载的。”

灵感:“我是在疯狂迸发。”

我很难以去形容这种情况,我这个人只要状态打开,写文就跟喝水一般的轻松,无数的点快速的迸发,我不缺灵感,思路超丝滑,那种一气呵成的感觉。

每一本都是在重复这个状态,我好像很难拿到顺风局的剧本,天知道,我曾经是多么的期待它,我曾经是多么的对它寄予厚望,但是,无所谓了。

我想我还爱它。

有的时候,人真的时刻在面临选择。

谁都希望自己能够站在光鲜亮丽的舞台上,谁都希望自己的努力被人看到,谁都希望自己被认可,任何的选择都要付出代价,说实话,我是拒绝改变的,我逆风而行,我放弃了现实,直接投身于梦境。

我已经不是愣头青了,不再像小年轻一样,把写文当做一种试错机会,我已经看到了生活的苦,我已经看到了工作的尽头与平庸的生活,我已经明白其中的代价。

“爱你是孤单的心事,不懂你微笑的意思,只能像一朵向日葵,在夜里默默的坚持,爱你是孤单的心事,多希望你对我诚实,一直爱着你,用我自己的方式。”

我一定会发挥出自己全部能力,把这本书尽善尽美的写完,但是,至少未来五年,我都不会再写仙侠为核心题材的文。

第93章 093

阿桦仿佛怕别人找不着他媳妇似的, 特意把崽崽的画像散播了出去,这一波舆论造势简称绝绝子, 恨不得昭告全世界崽崽是他的人, 那蠢蠢欲动的占有欲都要溢出来了。

顾轻尘在得到这个消息时,整个人都沉默了。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

顾轻尘看了看懵懵懂懂的崽崽,再看看那胡编乱造的话本子,他当场就悟了, 什么旷世奇恋啊, 魔尊配吗?他配得上清纯可人的崽崽吗?他配个狗屎!

这家伙分明就是借题发挥, 想要占崽崽的便宜, 他能够眼睁睁的看着崽崽进入魔域那样的龙潭虎穴吗?他当然不能!

当务之急是他要尽快把崽崽送走, 让崽崽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魔尊的一席话已经把崽崽推到火上烤了, 别的不说, 魔尊树敌多少呀, 你又怎么能够确定这些人是真心的待崽崽好,而不是想要利用崽崽敲一把竹杠?更不要说, 魔尊只是单相思, 他喜欢,崽崽就一定要答应吗?

俗话说得好, 自古成婚, 讲究的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叶先生同意这桩婚事了吗?同意个屁!

这件事分明就是魔尊借题发挥, 想要强取豪夺。

顾轻尘越想越是这么回事, 马上就张罗起人马, 打算趁着夜色把崽崽送回羽王身边。

崽崽与魔尊的事, 外面早就议论纷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