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苏缘见到沈约买这么多东西,都快麻木了。
此刻,一听到还要默写,猛地打了个激灵。
“沈哥,我不喜欢笔。”苏缘讨好笑道。
“自己说了要识字,怎么能不认了。”沈约把笔也放进了购物篮。
苏缘觉得他不会快乐了。
之后的几天,沈约带着苏缘添置了不少东西。
还买了一些花种菜种,让苏缘无聊的时候,可以种种花,种种菜。
......
沈约和苏缘在书房。
圆珠笔比钢笔要轻,苏缘写字快了许多。
苏缘虽然没有上大学,但因为每天要学习写字,
书房里有两个书桌。
苏缘埋头写字时,沈约在那写稿子。
钢笔勾勒出笔锋,字体远不是苏缘丑不拉几的字可以媲美的。
因为知道沈约等会还会检查,苏缘写得很认真。
“沈哥,这个字念什么?”
“嗟,jie,第一声。”
“好的,我知道啦!”
苏缘抄完报纸,开始读字。
虽然有不通顺的,至少读下来的意思是通的。
他一个二流子,还会有认识这么多字的一天呢。
苏缘的心里,充满了骄傲。
“沈哥,你明天是不是要去学校了。”
“对,不过今晚,我们要回一趟家。”
沈约带着苏缘回了沈父沈母住的地方。
早就跟父母说了他找了个对象的事情,
沈约在红河村里,已经写信,告诉他们他喜欢男人,后来写信是说,看上了村里的一个少年。
要不是为了安苏缘的心,他也不会带着苏缘回家。
世界里的亲缘束缚不了沈约什么。
沈父沈母,沈父穿着笔挺,戴着一副金边眼镜。
沈母是糖果厂的主任,平时要处理糖果厂的事情,比起平常的女性,多了干练和自信。
两人,最初得知,自己养大的儿子喜欢男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