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嗯……小辞,”陈煜年欲言又止,他似乎还有很多话想说,不过最后只是说道,“晚安。”

“晚安。”

送走了陈煜年以后,白辞趴到卧室的床上,开始发呆。

回想起以前跟陈煜年相处的那些时光,是白辞这辈子最美好的记忆。

陈煜年是他唯一的兄弟,是他永远放在第一的好兄弟。

怎么十年后他回来,竟然说是喜欢我?

或许因为陈煜年比他大两岁,开窍开得早,读书那会儿就喜欢他了?

可那时候白辞满脑子都是好哥们好兄弟,从来没有往男人也能在一起谈恋爱那方面想。

现在既然陈煜年说喜欢自己,关键问题是,自己喜欢他吗?

白辞虽然做过无数的穿书任务,但对待自己的感情还是个小白。

他只好上网搜索“如何判断自己喜欢一个人”。

“当你与这个人在一起时,你是否感到快乐、舒适和放松?这些情绪和感受可能是你喜欢这个人的一个征兆。”

白辞:“快乐。”

“这个人的性格和特质是否对你产生了吸引力?你是否觉得ta的性格和特质与你相契合?如果你对这个人的个性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这也可能是你喜欢ta的一个表现。”

白辞:“有的。”

“你是否愿意与他们分享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你是否喜欢与他们一起做各种活动,畅聊共同的兴趣爱好?如果你觉得与这个人在一起让你感到开心和满足,你应该喜欢上了ta。”

白辞:“很开心,很满足。”

“完了,”白辞翻了个身平躺在床上,“我也喜欢陈煜年啊?”

或许是喜欢的吧?

年少时懵懂不知爱为何物,只知道离不开陈煜年,每天都要跟他粘在一起。

现在从成人的角度来看,说是兄弟情没错,说是那种少年人的喜欢,好像也没错。

原来我喜欢陈煜年。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刚刚听闻他有未婚妻时,心里突然发作的绞痛。

白辞脑子里又想起在书中跟秦硕、许青哲、黎浩杰接吻时的感觉……没想到陈煜年这小子挺会啊!

关键是还没崩人设!

白辞还想着怎么每本书主角攻都要占有他,原来都是陈煜年搞的鬼!

这小子,看起来一副老干部的性格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没想到为了吻到自己,竟弯弯绕绕搞了这么多出戏。

不过,要是真跟陈煜年接吻,会是什么感觉呢?

想到这里,白辞竟情不自禁地笑了,像个怀春少女,光是想想就让人脸红。

陈煜年的腹肌长什么样?他看起来身材很健壮,不知道摸起来手感会不会很特别。

想着想着,白辞猛然惊醒,从床上弹坐起来!

我刚刚在想什么!居然在想陈煜年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