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若他还活着,为何不回京城?

太守默默摇头,人有相似,或许是巧合罢了。

唉,实在是太像了。

忙完寿宴的大事,宋时安只觉一身轻松,笑得可开心了。

中午一顿饭,是在章府吃的,出门后,他们把赏的银子随身收好,五十两的银子太沉,换成镇上也有的钱庄银票,回去章南铭也方便取用。布匹、各种吃食肉干点心,都放回客栈房间里,便高高兴兴的出来逛街了。

清江镇算是极热闹的小镇了,但越州城比清江镇愈发的热闹,沿着商户林立的几条相邻街道逛过来,宋时安先和许仲越坐着看了一回皮影戏,又喝了两盏清茶吃着茶点,听了一回评书。

经过首饰铺子,许仲越想给宋时安再买几件首饰,宋时安说什么也不肯,死命的把他往外拉扯。

“我不喜欢这些东西。”

他嚷嚷着,险些拗不过汉子的劲儿,许仲越思想太传统了,总觉得让宋时安穿的漂亮,手上脖子上耳朵上都戴着昂贵的首饰,才是对夫郎好。

“我最喜欢吃了,你看那边卖的什么?”

那边卖的,正是越州城里最流行的各种冰饮。

其实清江镇也有冰块卖,数量不多,价钱昂贵,主要是给镇上的富户财主们买回家去,或吃或用,搁在卧房里,冰冰爽爽的,稍缓酷暑之苦。

而越州城卖的冰碗则工艺复杂许多,碗里盛着碎冰,再根据口味不同,放上乌梅子、蜜桃、蜜瓜块等水果,浇上一勺子糖浆,能卖三钱银子一碗,跟后来的哈根达斯差不多,算是入门级奢侈品。

夫郎喜欢吃,许仲越自然立刻掏腰包就买。

他买了两碗,一碗加了荔枝膏,竟要五钱银子,另一碗稍便宜些,只要三钱,是木瓜雪梨,加了浓浓的蜂蜜。

荔枝在古时是稀罕物,从岭南运送过来,不管陆路还是水路,离枝少则三五天,多则八九天就彻底坏了。

因此只能连着根茎带盆运,鲜荔枝连宫里头的太后、皇上,一次也吃不着七八颗,民间就更不必说了。

为了吃上荔枝,便将之做成糖膏,挖出金贵的一勺子,碎冰碗里出现几个雪白剔透的果肉,吃下去口口能尝出银子味儿来。

宋时安喜欢吃凉的,但见荔枝肉许仲越一口不吃,都留给他,又是高兴又是酸酸麻麻的难受,他上辈子荔枝自由没啥问题,吃过不知多少斤,见许仲越抿着唇不肯分享,左右顾盼无人,索性将那荔枝含在唇齿间,凑过去度进许仲越嘴里。

甜腻柔软的果肉和绵延而下的汁水,吃得许仲越唇齿生香,他定定看着宋时安,只觉明媚的日头下,自家夫郎比荔枝还要晶莹润泽,美貌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