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个……”许仲越眯起眼,琢磨着说:“血块,你也拿走。”
“许大哥,你许是不擅料理饭菜,既然你愿意送给我这许多猪下水,不知可愿意将厨房借给我用用,我做道红烧血豆腐给你尝尝?”
宋时安从小在自家餐馆帮忙,早养成了唇齿未开笑先扬的习惯,他话虽密,却说的清楚圆润,加上这把哥儿的嗓子嫩,真如珠落玉盘般动听。
许仲越沉默片刻,依旧惜字如金。
“好。”
许屠户的厨房比他家敞亮许多,灶台留着火,一开炉门火蹭的起来,旁边罐子放着油盐酱醋,梁下吊着蒜瓣生姜,最可喜的是台面嵌着一溜青砖,擦得光滑如镜,半点不见油污。
做猪血最要紧是去腥膻气,方法并不难,只是繁琐。
许仲越倚在门边,见身形纤瘦的哥儿先将圆盆里的猪血一分为四,拍碎蒜瓣,切出姜丝丢进水里,捧进猪血,没过水面,将佐料和盐都扔进去,又端起脚边开了封泥的一坛酒,闻了闻,乌黑的大眼望向自己。
许仲越点头,他才把烈酒也倒进水里,将灶膛重盖上一半,小火慢炖的煮起来。
那水略有沸腾之势,宋时安便舀一勺冷水进去,将浮沫撇出,再继续慢慢转勺,如是再三,等他将那猪血捞出来,已成了凝脂似的四块,像是豆腐,却比豆腐更加丝滑。
将血块放在冷水里浸着,宋时安且不去管它,翻出半袋白面,立刻有了主意。
身为宋家面馆的继承人,宋时安从读26个字母开始便学揉面和面,他两手上下翻飞,快得几出残影,很快将面团揉得劲道,然后核心发力,“啪”一声砸回案板,又摊成饼,切成粗细均匀的细长条。
重换一锅水热,他熟练将面条拉长下锅。
许仲越换个姿势靠回门旁,不觉间看得入味,红烧酱汁热气腾腾的裹着猪血块,整个浇在雪白筋道的面条上,宋时安又撒上把葱花,将一大碗香气扑鼻的红烧血块拌面端到许仲越面前。
许仲越沉默地吃着,越吃越快。
猪血竟没有一丝腥气,鲜嫩入味,生姜和蒜瓣在舌尖上微微的刺激,挑起澎湃食欲。
面条裹满了酱汁,吃着弹牙可口,呲溜呲溜,没几下,他便把整碗面吃得精光。
许仲越留恋地看了一眼碗沿上残留的酱汁,徐徐将碗筷放下。
宋时安短短时间已经习惯这位大哥的沉默,不必问,他便知许仲越吃得满意。
他提起篮子,刚想去抱地上的猪下水,却见许仲越一个箭步,用水桶盛满猪下水,说:“我送你。”
宋时安笑着去摸水桶提手,心说许仲越这人值得结交,真大方,不过他又不是姑娘家,哪用得着人送?
只是他没想到,叠着许仲越的手刚想把水桶提起来,便被异常沉重的桶子扯得踉跄一步。
许仲越不语,寒星似的眸子望着他。
宋时安尴尬,无言。
大意了。
这体力,太弱。
“那、多谢。”
许仲越稳稳的拎起桶子,还把宋时安挽着的提篮接过去,昏昏欲睡的母鸡们一睁眼,吓得一激灵。
“咯咯咯哒哒?”好汉饶命啊!
“走吧。”
天色已晚,许仲越跟着宋时安过街穿巷,途中宋时安记错路绕了两圈,他也并无一句责备取笑,宋时安感动得胸口热腾腾的,总算是找到了正确的回家路。
两人站在门口道别,宋时安只恨院里种的不是桃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