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沈若敏锐地发现了,走到柳杉身边:“阿嫂,你怎么了?”

“没事儿,咱们赶快收拾收拾吧。这院子若哥儿你挑的可真好。”

沈若笑着点点头:“主屋我打算用来做活儿,另一半用来仓储。那间耳房我同顾允住,边上这些厢房你们随便挑。”

柳杉便挑了左边的一间离耳房近的,水哥儿他娘便挨着柳杉选的住下。

水哥儿毕竟是成年了的哥儿,自然要和吴梅子分开住,便住在了第三间。

沈若道:“里头床、桌这些都有了,就是还没有打扫过,得先打扫一遍才能住。还缺什么今儿个就给置办上。”

水哥儿:“这样就挺好了,也就是夜里睡一觉,不用那么麻烦。”

他可不想叫若哥儿太破费了,他和阿娘住下若哥儿一分钱都不收他们的,说是什么因为他们给他干活,所以“包吃包住”。还说镇上许多人都是这么安排伙计的,住下了更方便叫伙计做活儿也好管理。

他虽然是个成长在村里的哥儿,甚至在去给“珍宝居”帮工之前也没来过几次镇上。但他也清楚知道,镇上那些活计的“包吃包住”,怎么可能住这么好的屋子呢!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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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腱鞘炎犯了写的慢了点QAQ感谢大家支持!!!

第271章

“珍宝居”在镇上租的摊子的租赁时间还没有到, 不着急往那院子的商铺里搬,暂时就是这边先找人来装修一番,等装好了之后再将摊子整个搬过去。

早晨时候小松从蓝府过来, 一同帮着将商品装上马车,接上水哥儿之后一同往储水街去。

吴梅子在小院里不仅承包了打扫、做饭,上拉链的活儿,早晨还要接沈汉三帮忙拉到镇上的货物。她也是个闲不下来的性子,外加若哥儿给开的工钱高, 她总是不好意思休息,便将其他的屋子也都打扫的干干净净, 顺带着还出门一趟去, 买回来几包菜种子,便开始往边上土地里头种菜。

井离得近,浇水倒是十分方便。

柳杉大部分时间都在屋子里绣花样, 偶尔眼睛累了便会出来帮衬一把吴梅子。她们先前在村里也不常见面, 一来柳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窝在家里做活儿, 二来吴梅子也是每日上工,哪怕打了照面也就是招呼一声,不算熟悉。

现在住在了同一方小院里, 倒是能经常见着, 时不时就能说上话, 聊聊天。倒是一点儿不闷。

二狗每日都要去学院,正好能搭蓝帆的车, 蓝府出来到“阑珊”的方向正好路过这方小院, 阿富驾着车过来捎带上二狗将小孩儿送去学院, 之后再折返去“阑珊”。

感觉所有的事情都是最恰到好处的安排, 一点儿也不会有麻烦的地方,什么事儿都很顺利。

几人很快就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沈若和顾允没有在小院里住,虽然已经将耳房收拾了出来,但是他们见时间还早的话便还是会搭乘着沈汉三的牛车回村去。

沈若见不着小云吞心里便惦记着,他忙起来便很难顾得上孩子,顾允也是,这段时间每日每日都要去书屋里面有许多的东西在和谭老先生一起汇总抄录,以便于未来能够出书。

大宇朝对书籍的管控不算严苛,只要是秀才便能编纂正统书册,要是卖得好还能给他增加名声,对未来的仕途也有好处。这种好处是潜移默化的。但是顾允不打算当官,所以这名声对他来说可有可无,沈若猜想,当初谭老先生让顾允不要将自己就是“一诺”的事情说出去,恐怕就是这个原因吧。

当个文人,用自己的智慧哺育追求知识的世人,将那些晦涩难懂的知识掰开了揉碎了,叫普罗大众能够更轻易的融会贯通。

这就是顾允现在一直在干的事。

他的夫君真的是个很好的人,要做的事情在后世的人看来自然是伟大的,但在以后若是有人知道了他顾允,一介案首秀才竟然不去科举,不为官,将所有的精力灌注到编纂书册上,是否会觉得可惜?

沈若一开始听到他亲口说自己不想去当官,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也是有些震惊的。并且为他感到可惜,因为顾允那么厉害,寒窗苦读十几年,以前每日清早都要去沈家村溪边温书,那般刻苦。结果说不考就不考了。

但是这股子魄力,沈若很欣赏,也很崇拜。

毕竟他的爱人有了更加崇高的理想和目标,这是比当官还要能在历史上留下痕迹的事,知识永远都是最为厉害的东西,而创造新的体系和思维,以及各种的算法,这些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可顾允他可以。

但他虽然醉心学术,也不会脱离现实,“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该他拿的书册分红自然也会收下,不像有些读书人那般清高,说着不愿与铜臭为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