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啊,瞧见啥了么?你别吊人胃口啊。”
“噢哟,瞧见八九个光溜溜的男人被绑在树上呢!还吓了一大跳嘞!”
“噫,怎么会这样,都是些啥人啊?”有人皱起眉,嫌弃问道。
“后来衙役都来了,说是一群劫匪呢!藏在百姓家里头的,找又找不出来。这下一口气全都给抓走了,听说可以抢劫了不少路过的人家,那脏银子都有上百两呢!”那婶子越说声音越响。
这种话都是越传越离谱的,其实根本没有上百两银子,最多三十两。毕竟他们也怕犯事被抓,不然也不会在那犄角旮旯的地方设下埋伏了。抢劫的都是村民,富裕的少。
听到她说那些劫匪已经被官府捉拿了,沈若便放下了心。就是可怜了那些不小心路过瞧见他们光溜溜的人了,肯定很伤眼。
不过那日顾允捂着他眼睛不让看,沈若没瞧见。但是沈若还是决定多看顾允两眼,养养眼睛。
而另一边,官府中。
县太爷刘新固还在储水镇上,坐在案后手里拿着那张诉状瞧,胡子不住地抖动:“师爷,你过来瞧,这字迹可熟悉?”
师爷看完后确实觉得眼熟,这手字虽然在野地中写就,但慌而不乱,十分有文人之风骨。称得上是一手好字。
“你去将先前顾允秀才写过的那两份诉状拿来。”县太爷摸着胡子,端详。回想起头一次瞧见那手字的时候,还说他运笔力气不够,瞧着像是脊背或是手受伤了没有力气写的,有形却无神。
但后来写得是一次比一次好看。
拿出来对比过后,刘新固对顾允的字更是加深了印象。他早些年就听说过储水镇上出了一名案首秀才,只不过他从未自降身价去招揽过,估摸着这样的秀才必然有一位老师了。
“这回沈家村这两个后生又做了件好事,不是谁都能将这群匪徒给就地捉拿的。”县太爷说着,边上的衙役冷汗瞬间就下来了,这是在说他们办事不力。
他立刻跪地请求责罚。
刘新固饶了这群属下,倒是对沈家村起了浓厚的兴趣。这两人先前在老师和小侯爷的嘴里也听到过几次,昨日老师来信还说要他问问那沈家村沈若做的“木箱子漏斗”做出来了没有?开始售卖没有?能不能多买几个给他送过去?一连好几个问题,让刘新固越加好奇了。
他不禁想这两个人究竟是有什么神力?不仅当过公堂上的苦主,又两次帮了苦主帮了官府。而且还入了付大人和小侯爷的眼!
这沈若和顾允可真是奇人哉!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早点更新祝大家小年快乐耶!昨天忘记了是北小年,所以今天南小年一并补上~爱大家!
第187章
接连两日镇上“珍宝居”都没开摊, 茶楼里猜测什么的都有,只因“珍宝居”开摊之后名气传的广,还有不少人慕名过来想买东西的, 结果正好撞上摊子不开的时候。
好些人在说“珍宝居”就像昙花一现,没两日就不见了,也不知会不会继续摆。
先前买到书包的人有些庆幸自己下手快,那些还没赶上买的人就有些后悔为什么自己没早点去买。现在镇上人出门只要买了的都爱背上书包出去,无论是读书人还是其他百姓。大家是真心觉得这东西方便好用, 还能装。
特别是有一种“书包”里头是夹层油布的,拿来装早市上买的猪肉都成, 到时候只要把油布那面翻出来洗洗晒干又能继续用!
而且这背着的包叫做“书包”一听就有文气, 镇上读书人几乎都人手一只,大家最推崇读书郎了,他们用的东西自然是好的, 而且到手之后用了便知道这“书包”究竟有多好用。
只要买了的人, 他们人人都成了活广告。没买着的人瞧见了想看看,买着了的人就拿出来炫耀, 背着书包出来逛都能收获不少注视呢!让人暗戳戳想要炫耀的心理满足地不得了。
不怪它先前能在镇上流行那么长的时间,这东西啊,嘿还就真是好!
而“珍宝居”作为当初集市上头一个卖书包的, 现在镇上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这小摊的名儿。读书郎还为这摊子和书包写了不少诗词, 供人传唱。
要说以前书包火的时候, 镇上买不着原版只能买到别人仿制的,大家觉得也就那样。但是“珍宝居”出现之后, 两日便卖出去上百只书包, 这下子一时之间火遍全镇。
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 还爱攀比, 人家有的自己也想有,好东西谁不喜欢呢?况且那书包不贵,最便宜的抽绳水桶包一贯钱一只,那有雕刻图案或者字的纽扣书包才一贯半!但是这书包质量好,要是使用的爱惜些用上个四五年不成问题的!
这么实用,价格又不贵,对百姓来说是多么的划算,简直称得上是物美价廉啊!
许亦方偶尔坐镇自家布庄的时候,都有客人上门来询问“珍宝居”何时再开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