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的员外是最富裕的,这会儿几乎是扎堆来了。
他们都是自家父亲的点头之交,蓝帆得叫叔叔伯伯的,自然不能继续在二楼待着,这就下去了。
二狗也想跟下去,但是瞧见那么多人有些怕怕的。
蓝帆抱起二狗,问他:“二狗想下去见见世面么?”
二狗努努嘴,看向沈若。
沈若笑着揉一把二狗的脑袋,说道:“别害怕,把他们当做大白菜,咱们家二狗胆子很大的呀。”
“嗯!”二狗鼓起脸,要跟蓝叔叔一起下去。
村里的孩子大多长大后都有些自卑,沈若不希望二狗会那样,现在下面来了那么多大人物,让蓝帆带着去见见世面最好不过了。
哪怕不对话,感受一下也成。
房间里就剩下了沈若和顾允两人,沈若之前在屏风后换上了那身银灰色的衣衫,瞧着瞬间就不一样了。
从一个村里人变成城里人的变化,银灰色衬得他肤色更白。
顾允有些心疼地道:“你为蓝帆的店如此鞠躬尽瘁,眼底都有青影了。为何要这么帮他?”
“我帮他,是‘合作共赢’,那手帕上可还有我家的招牌呢。”沈若笑眯了眼睛,看向他。
“我是不是一直忘了告诉你,我要做的品牌是‘念宝’,是思念宝贝之意。是我给小云吞取的大名。”
顾允道:“沈念宝。”
“对,好听吧?”沈若笑着问道。
“好听。”顾允斩钉截铁道,随手看着沈若,轻声喊了句:“若宝儿。”
“???”沈若被他清凌凌的嗓音弄得头皮发麻。
“你别这么喊我。”真是过分!为什么要用声音撩人啊!
顾允看着他耳根红起来,嘴角不自觉地勾起,没有继续喊。转而道:“一起下楼看看么,那些员外进来了。”
沈若顿时将刚才那茬儿抛去脑后,立刻道:“走走走,下去看看。”
顾允站在原地没动。
沈若往前走了两步,见他不动,立刻上前扯住他的手,“快走啦!我也想瞧瞧他们打开布袋瞧见那手帕时候的表情。”
顾允的手被沈若主动牵住了,眼里流露出一丝得逞般的笑意。
转瞬即逝,沈若没有捕捉到。
拉着人就往下走。
五个木盒子里头的摆件都是旧款式,但是玉石的水头非常好,在光线下折射出非常漂亮的光斑。
不得不说沈若这设计的妙,用玻璃的反光折射原理将阑珊内部中间的位置打的亮堂。
东西摆在那,就是艺术品。光线是最好的滤镜。
钱员外就是奔着那能招财的锦鲤手帕来的,他虽然已经是镇上最有钱的人了,但谁会嫌钱多呢?
“老古,你们都别和我抢,我可是势在必得!”
古员外不甘示弱,道:“你家最富,这手帕你拿了有何用,倒不如让给我?”
另一个员外道:“我也想争一争,主要是我娘喜欢锦鲤,我想尽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