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不足为据的雌虫罢了,实在不值得他费尽心思。
只要他动动手指,自然就能让虫把他捏死。
……
叶黎瞪着一双眼,又怕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光脑上的消息。
“儿子,我,我好像买到了,好像是那,那传说中的榴莲。”
叶辰:“……啥?雄父,你说你买到了传说中的榴莲?”
“嗯?怎么了?”
“……拿东西很臭啊。”叶辰似乎想到了什么,“内什么雌父我还有事,我……”
“你今天要是敢走出这个家门,你知道我性子。”
叶辰:……
呜呜呜呜!
快来个谁把自家雄父给收走吧?
他实在是受不了他了啊!
叶辰委委屈屈,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叶黎哼了一声:“你呢?”
“……我买到了半斤西红柿,还有一斤的菠菜。”
叶辰觉得这两样都是好东西,没看叶默一家天天吃顿顿吃,就连今天,那对双胞胎兄弟都嚷嚷着要吃什么西红柿炖牛腩,西红柿炒鸡蛋的饺子呢。
哎……
叶辰他羡慕了。
为什么他不能做莫煜的弟弟啊!
做莫煜的弟弟真的好幸福好幸福啊。
在今天不知道叶默是他哥之前,他就一直羡慕叶默,然后内心一直希望有一天能够做莫煜的弟弟。
现在好像是实现了,问题是他不能让叶默和莫煜知道他的身份啊。
就好郁闷啊!
不过,只要他能搬到叶默家附近去,他一定厚脸皮好好跟莫煜打好关系。
这样也能从他手中骗到不少吃喝。
想到今天晚上莫煜他们要吃的晚饭,叶辰下意识地咽了一下口水。
好想吃!
好饿啊!
内心深处,叶辰是真的庆幸,叶默是他哥,这样的话莫煜这个哥夫怎么也不能,咳咳咳忽略叶默的家虫吧?
这样他去他家蹭吃蹭喝也,也光明正大啊。
看着自家小儿子忽然走神,叶黎有些火大,站起身来就狠狠地弹了他脑门一下。
“想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