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纪小姐还没聊完天……”

“纪小姐很忙,没空听你胡说八道。”

“谁胡说八道?我亲眼看到老板昨晚抱她的时候,就像抱着一个易碎的玻璃娃娃,那小心呵护的模样说有多情圣就有多情圣,怕她冻到还给她盖衣服,喂……喂!你别推我啊,我还没说完呢,喂……”

约翰把莫寒宇赶了出去。

回头,他无奈地看着脸红红的上官柔,“那小子就会疯言疯语地乱说一通,真是没一句正经话。”

上官柔默默点点头,心里有些怪怪的,就像一团被猫玩得乱七八糟的毛线团,怎么理,也理不出一个头绪来。

想暂时摆脱混乱的思绪,想转移话题,可说出口的话却又与饶哲有关,她下意识问起饶哲的行踪,约翰却促狭地瞧了她一眼,才告诉她饶哲早饭也没吃,就匆匆忙忙去公司上班了。

本想接着问约翰,昨天他为什么会像发疯了一样,却突然觉得自己现在的身份没什么立场过问他的私事,最后也没再问。

可没想到这问题的答案却从意想不到的人口中知道——

今天放学的时候,司机李叔居然迟了整整二十分钟,得知她在校门口等了许久,李叔拼命道歉,不停地解释他迟到的原因。

原来他儿子在学校里闯了祸,老师要找家长谈话,但李叔的妻子回娘家,所以他只能亲自出面。

回去的路上,李叔不停地抱怨他那十八岁的儿子有多不争气,从小到大他们夫妻为了儿子操碎了心。

“他年纪还小,再过几年他就成熟懂事了。”

李叔叹息地摇摇头,“十八岁不小了,少爷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已经在公司独当一面了……所以说人和人真是不能比,比过之后才知道差距有多大。”

“没想到李叔对饶先生很了解?”

她可不认为饶哲真有他说的那么好,那家伙有才华归有才华,可缺点也是不少,像是他有花名在外,而且还仗着有钱有势,嚣张霸道为所欲为,曾经有人私下形容,他简直是上流社会中的一大败类。

前面开车的李叔笑了笑,“我从二十四岁的时候便在饶家当司机,少爷可以说是我从小看着他长大的,虽然不敢说百分百了解,但少爷的为人我还是非常清楚的。”

提起饶哲,李叔口中尽是对他的欣赏和敬佩。

李叔说饶哲小小年纪便已经会说多个国家的语言,各种乐器他也非常精通。

饶哲的爷爷还没去世时,十分疼爱这个孙子,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把饶哲带到身边拿出去献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