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箴颤着声音喊她。
明熙晕过去的时候,眼角掉了一颗眼泪。
她果然,还是最讨厌这个人了。
明熙这样想到。
第40章 义卖
明熙早产, 体弱多病,大夫说活不了几岁。
梅昔苒痛不欲生,寻求名医古方, 最终还信了民间风俗,说给孩子起个贱名好养活。
明熙的名字是一早被定下的,梅昔苒抱着尚在襁褓里的她长跪祠堂,祈求祖宗保佑她的孩子长寿。
伤心之际,自娘家带来的猫儿蹭着她的腿撒娇,梅昔苒泪眼滂沱地看了看它, 给明熙起了个乳名。
毛奴。
她不希望明熙大富大贵, 只希望能像这只猫儿一般, 健康顺遂,平安快乐。
许是这个名真的起了作用, 后来明熙顺利地长大, 梅昔苒只当是乳名的功劳, 总是抱着她, 毛毛、毛毛地唤她。
后来明熙长大了,明事理后, 她不喜欢家人这样喊她。
不好听是一回事,主要这个名字代表的, 是她的脆弱和渺小。
每次听到这个名字, 就好像在一遍一遍地提醒她, 自己有多微弱, 像春天的蒲草一般,一折就断。
时隔很多年后的如今, 明熙才知道,自己年幼时讨厌的, 不是这个昵称,也不是喊昵称的慕箴,她讨厌的,是那个岁月之中无能为力的自己。
后来再见面,慕箴也没有再提过这件事。
也不知是忘记了,不在意,还是明白了之后刻意避开她不喜欢的这个话题。
明熙每日家和书院两点一线,中午也总是跟着慕箴一起在课室吃饭,和他待在一起的时候,连时间都变得特别的快。
这天早上,祖母从被窝里将明熙的脚挪到自己腿上,对着日光仔细看了,见伤疤彻底退了,一点儿痕迹没留下来,这才放下心来。
她挖了滋补的玫瑰油,又抹了一遍,明熙迷迷糊糊醒来,见祖母将她双脚抱在怀里。
暖烘烘的。
她坐起身,散着头发一头扎进祖母怀里:“祖母,我想吃红油抄手。”
吩咐了孔嬷嬷下去准备。祖母将她捞起:“你伤也好了,今日便早些起来,自个儿去书院吧。”
知晓今日品秋不会送她,明熙利落地起来,自己收拾了一番,吃了碗鲜香的抄手,开开心心地去书院了。
今日来学堂,明熙终于再见到了刘鸢。
“你这几天在忙什么呢,”明熙有些不高兴地抱怨着,“好几日不见你来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