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口中的“特姆大哥”——那如小山般壮硕的突厥汉子见此,却亦丝毫没有伸手搀扶或动嘴劝慰的意思。
反倒朝他当头啐了一口:“见了血就吓得屁滚尿流的胆小鬼,不如在家喂羊,你上什么战场?!帖木儿,我看错了你,你果真只是个没用的草包!听着……给我听好了!”
特姆朗声道:“我们宁可死在这里,也绝不能让族人蒙羞!”
“对、对!”
“特姆说得对!”
纵然已亲眼见证死伤无数,被逼到穷途末路。
闻听此言,四下竟仍是一片诡异而亢奋的叫好与附和声。
“死有什么可怕?!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既然横竖都要死,我们何不用血,来让后人记住这段世仇!”特姆道。
男人双目充血,目光环顾四周,蓦地振臂高呼:“唯有不怕牺牲的战士,才能在死后得到狼神的庇护!我们至少比那些贪生怕死的畜生光荣!就算死,我们也要多拉几个辽西人陪葬!!”
“从现在开始,想法子把这怪物引到绿洲城去!把绿洲城城门打开!!”
如果说在此之前,这些久经沙场的兵士心中,或许还存有几分耗尽魏炁体力、侥幸取胜的奢望。
那么到此刻,心知肚明同伴的背叛,和终究退无可退、难逃一死的结局,他们彼此眼中,分明只剩破釜沉舟的疯狂。
“杀啊!!!”
“弟兄们,随我来!!”
特姆一马当先,奋力挥舞手中长刀,身后众人前仆后继,纷纷向魏炁杀去。
只是这一次,他们显然不再执着于“取人性命”,相反,假意大张声势,实则悄然兵分两路:身上本就负伤,撑不了多久的,留下用性命拖延时间;而为数不多还能动弹、身强力壮的,则由特姆带兵绕后,试图寻机破开绿洲城城门。
前者必死无疑,后者在绿洲城城楼数百弓箭手的盯梢下,亦是九死难生。
说到底,区别只是早晚而已。
“大哥!特姆大哥!!带上我……求你带上我!”
帖木儿反应过来,却仍是慌忙捡起方才那一摔、随他滚落在地的佩刀,连滚带爬朝特姆追了上去。
“特姆大哥,等等我……等等我!”
少年本就生得瘦弱矮小,那佩刀握在手中,更是沉甸甸,足有他半个人长,今次上战场,还未曾见过血。在他心里,和个摆设无甚差别。
可特姆曾数次告诫过他,刀是战士最忠实的同伴,丢了刀就等同于丢了自己的性命、任人宰割。
所以,尽管恐惧,他仍是紧紧握住刀把——仿佛这样便能攥住自己那浮萍一般的性命,用力将那长刀攥在手中。
“特姆大哥!”帖木儿跌跌撞撞追上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