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说她能和朝鉴相处一百年呢。
等将这个“○”和前后几个字联系起来,沈纵颐竟然顿悟了朝鉴的想法。
或许——他想写的是“离我远点”?
嗯……也没听说朝鉴不识字啊。
所以是焉极幻境把他暂时变成了个文盲吗?
也是,府中近卫,小小奴仆,哪有条件学书识字。
沈纵颐失语地望了望天。
她想起自己刚才在抱住朝鉴腰时,故意说的那句归宥。
朝鉴是身份变了,骨子里争强好胜的性子不会变。
在陆浑山时,只要她将其与邬道升一比,朝鉴动辄就不高兴冷脸,然后搜罗一切更好的东西给她,来证明“他比邬道升厉害”。
在幻境这次也是,假装无意地把他和另一个人放在一起比较。
老贼再精明,也终究逃不了会在她面前做点显眼事情,来证明“他比归宥更好”。
所以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呢。
或许朝鉴的欲望便是做永远不会输的人。
有朝一日朝鉴失败,一定是败在他永不甘于落后于人的性格上。
她的最初打算便是如此。
可是望着那白布上墨汁淋漓的“○”,沈纵颐陷入了一阵沉默。
挺好的。
至少有关朝鉴的笑料又多了一件。
她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儿,出于尽善尽美的原则,还是说道:“朝鉴,我可能不久后又要离开了。我来这里,为的就是见你最后一面。”
“你的卖身契在你我初见时便已被我烧了,很抱歉当初没及时告诉你,平白让你在此地多待了五个月。”
“此刻之后,你想离开便离开罢。只是春雨镇尚在危险中,你千万小心,也可以于此地待到安定后再走。”
……
“朝鉴,最后我想说,谢谢你。”
“这些年麻烦你保护我了。”
茅草屋中的男人顿了顿,沈纵颐说道完“有缘再见”后,他紧接着就听到了一串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真走了?
他犹豫了一瞬,终究起身拉开条细门缝,窥探着女子的身影隐入竹林里。
其实她不知道,就算那卖身契没有烧,他也随时可以离开。
只是他厌倦了从前的日子,才选择进今府当个小近卫找乐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