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歌啊,你听说过来芳菲楼不卖身的姑娘么?”老板低着头刮着手中的茶杯盖,“即便是恋瑾年,也是会择人而卖的。”

朱歌知道:所谓的卖艺不卖身,不过是妈妈们为花魁自抬身价,以待待价而沽而已。

“可是,老板曾答应我,只要我能赚来银子,便可以不卖身的。”朱歌抬头挺胸,一字字道。

如今的她,早已不是以前的软包子,对自己在意的都学会了据理力争。

这是她曾经与老板谈妥的条件。

当时,也是费尽心机才能哄得老板打下这个赌:只要她不卖身都能赚来比其他姑娘多的钱,便可不卖身。

“是啊。可是你赚来的银子可比不上恋瑾年呢。”老板却不抬头,照例看着杯中茶叶。

“可是……”朱歌震惊,“你怎可拿我与恋瑾年相比?她是芳菲楼花魁,早已声名久已在外……”

“既然知道她声名久已在外,就该明白她已赚不了多久的道理。”老板打断她的话,这次抬起了头,却是含笑如春,“朱歌啊,你不卖身都能赚得如此,如果卖身,我相信接替恋瑾年指日可待。到时,这芳菲楼就靠你了。”

“老板!”朱歌痛呼。

“好了,我主意已定,明日便使个手段点破你女儿身份。你先去准备一下。”老板起身,显然已没有再谈的意思,笑眯眯拍拍她的肩膀,“我看好你哦。”

说吧,扬长而去。

只留下朱歌的心,沉到谷底。

“这个丫头,假以时日,一定可以艳冠天下。”

当日,恋瑾年远远指着身材还略微有些臃肿的朱歌,对老板如是说。

是的。

从朱歌进芳菲楼,到她自编自演了一出朱歌的戏码,已经是布局好了一盘精妙的棋局,只等着开盘。

开盘很简单,却要巧妙。

这盘棋是这样揭开的——

某日,又一次是恋瑾年的堂会,朱歌在后台吹箫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