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朱歌有着婴儿般白皙剔透的肌肤,还有百灵鸟般的好嗓子,这些都是难得的天赋,后天修不来的。
很多人一辈子都在保养皮肤,美白也好,祛斑也好,去皱纹也好,其实终究还是改变不了皮肤的本质,只能在原本的基础上稍加美化而已。
可朱歌不一样,朱歌的皮肤是天生的,吹弹可破,如婴儿般白皙细腻,让人说不出的欢喜。她的嗓子更不用说,那是真正的上天赏饭!这年头,能唱出天籁的,都需上天赏饭。
而据她了解,朱歌对其丈夫一往情深,至死不渝,其坚韧程度堪比金刚钻!不管是她丈夫冷落她,还是她丈夫花心,她都始终如一、坚定不移!啧啧,这样的坚韧用来干正事,什么事干不成?!
所以恋瑾年百分百确定,这朱歌会是一个很好的接替者。
于是,一个与老板步云菲合谋的计划,就那样诞生,并且完美成功。
朱歌,进了芳菲楼。
不过,朱歌其时并不是一个美女,只是个小胖妞。
能达到后来的程度,完全归功于恋瑾年的训练和打磨!
那是一个非人的魔鬼训练!能直接将一个小胖妞变成一个身材婀娜的大美女……
当朱歌用羽扇掩鼻、从门帘后盈盈而出的时候,恋瑾年的心忘记了跳动。
那一刻,她才知道,在长期训练对方的日子,她竟渐渐喜欢上了对方!
原来,就像老板所说,女人跟女人,也能产生那样的感情!
好吧,自从步老板改了气质后,连性向似乎都改了。
以前步老板虽然是从事卖姑娘的职业,但在性向方面还是很传统的——即便她觉得这世上没有好男人,但也认为女人如果要找人相爱成家,肯定要找男人,从不敢想女女断袖这种石破天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