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之前说的是让我配合你进京,以朝凰之力,鲸吞我国。但是,我想把条件改成你我合作,我为我国之主,你朝凰可得我国三十一郡!”我故意加重后面的语调。要知道,三十一郡,可就相当于我国的半壁江山。
然而,惊喜只从她眼里一闪而过,接着,她便开口反对:“我并未同意你修改条件。”
“那我现在提出来,女王可同意?”
之前,以南风为线,我答应与列飞扬合作,却并未告知南风我要改条件。如今,面对列飞扬本人,我才当面提出。毕竟,朝凰国有话语权的人是列飞扬。而不绕弯子,是做事成功最快的捷径。
更何况,已经大费周章安排了我们见面后,她更有可能接受我的提议:因为,一个人对一件事的热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己付出了多少。列飞扬费尽心思摆脱朝廷的耳目找来这么个地方跟我会面,估计花了不少功夫,此刻见了面,再说什么都谈不成,只怕会更多一分不甘……所以,她更容易接受我的条件。
列飞扬眯起眼睛,看着我。
我含笑盈盈,不闪不避她的眼光。
终于,她笑了:“你可知道,孤从来没有跟人合作过。”
“哦?”我笑意不改,“难道女王从来都是独来独往么?之前与定安王不是也合作过?”
“不。”她傲然道,“孤跟人一起做事,却不跟人合作。孤与定安王,并非主仆。”
“那是什么?”我也有些好奇,望着她。
“是主仆。”她答得坦荡,却让我吃惊。
“主仆?”我不禁也来了兴趣。
“不错。是主仆。”她傲然,且理所当然,“被我征服的人,为我做事,便是主仆。”
我眯起了眼睛。
同样的自负、同样的……观点。
“于是,你的关系里,只有主人和仆人?”我进一步问。
“不错。”她扬眉,“要么对方征服孤,要么孤征服对方。被孤征服的为孤办事,而征服孤的……至今还没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