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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秦楚馆赚了不少钱,但我跟子心毕竟不能坐吃山空,还是要更多挣点钱。反正,我算是看明白了,在这乱世,靠男人不如靠自己,将来清照和我的造化,也不知会怎样。先多筹点钱总是没错的。

更何况,我也怕孤独。总得找点事做。

手提肩挑之类的重活肯定是不行,而像当初那般给人出谋划策争夺夫爱的营生,我又不想干了。因为发现古代跟现代差别很大,就算是丈夫宠你,也并没有多大用处,一旦大难临头,终究会丢下你不顾的。比如赵明诚对于清照。

所以,实在提不起兴趣让她们挣扎在妻妾斗里。觉得她们有那功夫,不如干点自己的事业,为自己谋个未来呢。然,我改变不了别人的生活。只能想想自己该干什么。

思来想去,似乎除了文才和歌舞,我也不会其他了。

歌舞虽然秉承了赵飞燕一代舞后的出神入化,但终究不能公开拿出来卖的,不然跟在秦楚馆就没区别了。

文才换钱嘛,一般书生会帮人抄写书稿,以换得些许银子,但我一来嫌那赚的太少,二来嘛我的字也不是很好。当初武则天就跟我说,书法对于我们这种不以书法为生的人来说,并不十分重要。就像你是一个美女,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是美女。而书法,只是一件衣服,真正能为她所用的,是我的文才与能力。

最后,我咬着笔杆,决定:还是写文吧!

唐诗宋词元曲,到了明清时代才盛行小说。

我何不开历史先河,在这里写小说来卖?反正,以前寝室里有个在网上写文的女孩,每日似乎过得很充实呢。

好吧,我承认,填充寂寞才是我的初衷。至于赚钱与成名,唔,能有自然更好。

就这样,我下定了写文的决心。

写哪种文呢?

嗯,记得唐代有种唐传奇,短短的,虽然的写得不错,但仍是未免生涩。既然要开先河,就干脆用白话文写吧。

反正,宋朝已有了纸张,写起来并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