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絮谙脸上的笑容越发明显,那双多情的桃花眼一眨不眨地看着付沈梨,“这么久不见了,你就叫我孟小姐,我好伤心啊。”
付沈梨一时不知道该做何回答。
如果说高中时她是纪姜迎身边的舔狗,那孟絮谙就是围在她身边的一朵烂桃花。
孟絮谙跟纪姜迎一样,都是高三的学姐,两人在学校同样有名,区别在于,纪姜迎是因为人太高冷,孟絮谙则是人太花心。
反正付沈梨有印象的,跟在孟絮谙身边的女孩子,就不下两位数。
更别说在那之前或是之后,孟絮谙还会有更多的情人。
她对付沈梨的兴趣,很大可能来源于付沈梨对纪姜迎的痴情。
出于一种好胜心理,孟絮谙在付沈梨身边缠了三个月,可惜直到最后,付沈梨也没移情别恋,孟絮谙就放弃了。
一别这么多年,付沈梨都快忘记这个人了,直到对方以一种她想不到的方式,重新出现在她眼前。
孟絮谙比从前更加成熟美艳,那双眼眸像钩子一样,轻易就能将人的灵魂勾走。
可惜她遇上的是付沈梨。
面对孟絮谙若有若无的引诱,付沈梨面不改色,一一用话堵了回去。
直到她感觉桌子下面,有一条光滑的小腿蹭了蹭自己的腿。
付沈梨放下筷子,转头看着孟絮谙。
孟絮
谙冲她盈盈一笑,“沈小梨,怎么了?”
付沈梨将自己的腿挪开了一些,“你靠的太近了。”
孟絮谙眨了眨眼,伸手替她夹了一块土豆,“我不小心碰上的,付小姐就别跟我计较了。”
“来,多吃点。”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付沈梨也不好说什么,只是一直到最后,她也没吃孟絮谙夹的那块土豆。
吃饭时喝了不少的酒,到最后散场时,付沈梨脸颊已经染上了薄红,眼眸也越发水润,眼尾泛着微微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