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杂务岗呢?就是工资很低,因为原本想招兼职或实习生的。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方知雨犹豫起来。
能去大公司应聘,固然很好。问题是吉霄。从远处偷看她,跟和她在同一个公司的难度完全不能同日而语。要是被吉霄发现,让她不开心了,怎么办。
可是那时候,她已经打听到吉霄在西部区。就算回总部,次数也屈指可数。更何况还听说,吉霄也失忆。
虽然不知道吉霄都忘记了什么,但之前在白夜,她们擦肩过好多次,对方确实没有认出她。
不仅如此,去面馆吃面,吉阿姨也没认出来。或许她真的变化很大?
再说她姓也改了。秋招那么多人进去,光是看名字和她现在的样子,吉霄真会察觉吗?她可是在千里之外的总部。
而且说到底,她们之间的交汇其实很短暂,又是十多年前的事情,说不定别人早就忘记。
又在这时听江玲梅说,烟雨内部用花名。总觉得这又是一重庇护。她好像可以完全隐身。
退一万步讲,要是吉霄真认出她,到时辞去工作不就好了?反正做杂务,就算突然离职,应该也不会给同事跟公司带去很大麻烦。
……想得是很好,就像她有那个实力能应聘得上一样。
顾虑再三,假设一堆。最终还是没能抵过私心:
果然,她还是想去离吉霄更近的地方。
所以最后,她跟江玲梅说:
“愿意。”
离开江家那日,梅姐最后一次给她泡茶。一来庆祝她基本康复;二来希望她喝过这一杯,开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