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长到十几岁、成为半个小大人能够跟妈妈对话时,就总听方丽春说,都怪自己没读书, 才会误以为女人最好的出路是嫁个好男人:方丽春的出路在方知雨13岁的冬天, 丑陋地死在了床上。
对那个过早毁掉幻梦、跟她又最为亲近的男人, 她应该爱,恨, 遗憾他没能活下来,还是由衷地觉得他该死……
这些情感无论她承认哪一面, 都是地狱。
理不出对错, 便只能煎熬,只能迁怒于别的什么:迁怒于欲望卑劣、人性肮脏, 迁怒于爱——这原本圣洁的纯白羽翼,因为父亲溅上污秽。什么浪漫、永远、誓言……都不过是掩盖腐烂的除味剂。廉价的人造物用来骗鼻子可以, 但你可别真信进去。
方丽春曾经信的,爱情也因此一度存在于她的口中。但是后来, 她们母女一同醒悟:
在男人留下的一大堆烂摊子面前。
再壮美如云霞,也会跌堕。运气好的在凡尘中翻滚, 油盐茶醋,为小事撕破体面,鸡毛蒜皮;运气不好的,死成色字头上的一具裸尸。
再后来,方丽春病重。她开始照顾妈妈,照顾一摊日渐柴弱的骨头。在方知雨眼中,跟“赤裸”挂钩的从来不是生动与鲜活,而是猝死的肉堆,和凋零的骨架,混杂着呕吐物、排泄物……因为行乐,或者无常。
所以,当她看向镜子,看到的不是属于26岁的润泽与丰盈,而是它来日经历衰败后必会呈现出的面貌——
看到暗影。
在暗影的操控下,很长一段时间,方知雨都极其鄙视爱情。那是什么狗屎,哪有妈妈、汪润、老师和白日梦重要。她的鄙视有理有据,因为现实中,确实从没有哪个男生令她见证爱的光晕。
但友情不一样。友情是她跟少女牵手走过河岸。曾经走过,现在却不可以了。这份遗憾的浓烈和深刻不是“爱情”能比拟的,也永远不会死在床上。
可是她再鄙视爱情,也未能绕过欲望。精神过早枯死,肉体却如期苏醒。年岁的成长令她即使在云雾间,也曾带着强烈的恐惧与厌恶躲进被子。那么反感,却还是感到了舒服。
很多年间,方知雨都在蒙昧中矛盾着,在被子里融化,在融化后分裂。直到看到吉霄跟女人拥吻。在夜场震耳欲聋的嚣声中,过去被通通碾碎,方知雨第一次想到一种可能。
这种可能在后来跟吉霄相处时被验证得更加透彻:每当跟这个人亲近,她都能感觉到舒服,感觉自己在触碰极乐的裙边,感觉被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