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字面意思。”吉霄告诉她, “具体地来说,不是血肉模糊、不堪入目那种程度的创伤,而是局部的瑕疵。比如铁丝的划伤,贴着创口贴或者胶布的部位,被人揍出的乌青……或者脸颊上、腿上摔破皮的地方……我都很喜欢。”
安静。
在一片安静中, 吉霄想, 现在方知雨听明白了。实在害怕她当下就会表露出厌恶, 吉霄补充:“我不是说一定要在别人身上,就算我自己带着, 我也觉得不错,觉得这让我看上去能博取同情, 获得别人对我的怜爱……”
说到这她把头垂向交握的双手, 就像个等待审判的罪人,并且已经开始后悔自己一时冲动说出这见不得光的秘密, 由衷地希望此刻安静是因为方知雨是真的睡着了,错过了, 什么都没听到。
然而下一秒,她就听到女人问她:
“你今天才帮我擦过药。当时我身上的那些……也算是你说的那种伤痕吗?”
“算的。”
“你喜欢?”
“……喜欢。”
“那是不是无论谁有那样的伤痕, 你都会喜欢?”
“当然不是,”吉霄说, “如果对方是我不在意的人,比方说异性,那我看再多也没感觉。但如果对方碰巧是我很在意的……就会尤其吸引我。”
“被吸引了你会做什么?”
“……想触碰她的伤痕……也想亲吻。”
早就在白夜酒吧听闻过某人是字母圈、有怪癖的传闻,并因此去搜索求证、努力学习过“新知识”的方知雨听到这,终于迷迷糊糊得出结论:“所以,你是s?”
“我……啊?”
完全没想过从方知雨的嘴里会冒这样的词汇。确认自己没听错后,想问问题的反倒是吉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