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部的线条明晰可见,川字型的马甲线随着她的呼吸起伏,搭配她腰上缠的一圈绷带,该说不说,有点过分性感了。
任黎初偷瞄好几眼,随后想到,她和陆沅兮都上那么多次床了,她正大光明的看又有什么关系?于是,视线变得肆无忌惮。
房间里开着暖气,温度很足。任黎初边擦边欣赏,眸光落在陆沅兮脖颈突出的长骨上。她一直都觉得陆沅兮的骨头很性感,纤薄的皮肤,让她皮下的骨骼脉络尤为清楚。
更要命的是,这么漂亮的颈骨上,刚好有一颗小小的痣。没人比任黎初更清楚这颗痣自下往上看是什么样子,它被汗水浸透时,又是如何性感。
不知不觉的,任黎初已经反复在陆沅兮脖子上擦了好一会儿,久到那块皮肤都被擦得发红,她也没换个地方。
“就这么喜欢这里?”陆沅兮察觉到任黎初的失神,瞄见她发直的双眼,轻笑着问。她还以为被自己戳破后任黎初会稍微有些尴尬,但她忘了,羞耻心这种东西,对任黎初来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是啊,最喜欢了,每次躺在你下面,看到你脖子上这颗痣,我都好有感觉,很快就高潮了。陆沅兮,你是不是得感谢我?”
任黎初用手摸摸陆沅兮脖子上那颗小痣,眸光闪烁着异样的神采。转瞬即逝,陆沅兮也没有发觉。
“感谢你?谢你什么?”陆沅兮觉得任黎初有点好笑,现在被占便宜的是自己才对吧?
“当然是要感谢我帮你治病啊,要不是我,你怎么知道自己喜欢女人的?而且,我每次都那么快被你弄到高潮,你肯定也觉得特别满足。”
任黎初光天化日提起性事一点都不尴尬,陆沅兮其实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因为她也觉得,任黎初说的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