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的记忆里,满是她与她的巫楚之乐……
而我的记忆里,却满是黑村地窖里的暗无天日,是那些禽兽对我肆无忌惮的污辱,践踏,折磨……
她与她相爱至深的佐证,却是我永生永世都不敢再碰的禁区。
我不敢想望云雨,我不敢触碰人身,我甚至不敢从鬼火中显形,露出我的“庐山真面目”……
鬼的形貌,往往受制于鬼的执念与心魔。
可是,可是我的心魔呢……
难道我要以执念中最丑陋的模样,以一个满身脏污,遍体鳞伤的疯女人的模样……
向她,表达我的爱意么。
我要怎么爱她?
我拿什么来爱她。
我拿什么来爱你啊……
……
我一时失了神智,颤抖着抬起手,托住那颗刺眼的夜明珠。
——做出了我生前死后,最自私、最卑鄙的一个决定。
我偷去她对她所有的忆念,只留些许不堪启齿的碎片,随同那一缕干净清白的三魂七魄,送入了轮回之门。
我要她永远地忘记她,爱上别人;我要她和她,永世不得相见。
然而,当我将要藏起那颗夜明珠时。
我看到自己的手臂上,烙有几道蜈蚣似的伤疤,除却污秽,便是血痕。
我骇了一大跳,慌慌张张遮了衣裳,一路飘过很远,很远……直飘到孽海岸上。
我跪在起起落落的潮汐里,捞起一把又一把清水,一遍遍濯洗耻辱的印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