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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姝皱眉看她:“你说话好像小孩子,还要闹绝交。鸵鸟是家禽,肉蛋都是能吃的。”

老板忍俊不禁,打断两人对话:“鸵鸟蛋确实能吃,但这里面的鸵鸟蛋是用来孵化养小鸵鸟的,不卖。”

于晴连忙松了一口气:“那就好,就是不能吃对吧?”

老板看了她一眼,想说什么,最后笑了一下:“嗯,不能吃。”

于晴得意地看向卫姝。

卫姝“哦”了一声,无聊道:“所以你要玩什么?”

“鸵鸟亲合度,”于晴说完,鼻孔里“哼”了一声,显然还在为鸵鸟鸣不平,“本来是看咱们两人谁最招鸵鸟喜欢,现在来看,你这种心心念念要吃人家孩子蛋的人,绝对不可能受到鸵鸟喜欢,和你比这个,岂不是欺负你?”

卫姝看了于晴好一会儿,脸上没什么表情,偏头对老板说:“鸵鸟肉60一斤对吗?给我包三斤,回去带给对象吃。”

于晴安静如鸡,五秒后:“啊——卫姝我和你没完!”

“骑鸵鸟,今天必须骑,”于晴伸出来的手都在发抖,“绕场三圈,谁先怂谁认输。”

鸵鸟腿长又细,走路看似稳当实际颠簸,上去后,离地距离高,加上鸵鸟颠儿着走,很多人重心都在往后仰,一不小心就会被半路撂下。

绕场一圈还好,肚皮的核心力量能绷住,一连三圈,估计第二圈还没完,就要掉下去。

卫姝的胳膊刚刚好,不能用力,只能靠一只手支撑重量,实在是不划算。

再加上,她的屁股还有点火辣辣的。虽然北歌没用太大力气,但她没怎么挨过打,皮肉细嫩,感觉很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