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条例的修改,使得女子有了承袭爵位的资格,便等同可以入仕,进入官场与朝堂。
沿用千年不变的宗法制,开始有所改变,父权的绝对地位逐渐动摇。
而这样的变革,势必会触动他们的利益,动荡再一次发生,尤其是看重礼教的齐地。
天授元年冬,齐地发生暴乱,这一次不光是士族,还有地方百姓,讨伐与谩骂的文章铺天盖地,重视礼法的儒生成了抵抗新政的领袖,他们联合起来散尽家财招兵买马,各地有着相同利益的人纷纷响应,而后他们攻占州县,反抗着新君的统治与变法。
天授元年十二月,武安侯萧怀玉奉命平乱,三个月后,叛乱得到平息,整个齐地,再次迎来了血腥。
但皇帝并没有因此而罢手,为了可以继续顺利实行,便又下诏颁布利民之法,减少赋税,来稳定民心。
而这项新律,从颁布到贯彻,用了整整两年,在这期间内,朝廷内部也进行了革新,空缺的官职,其职权逐渐落到了原先只负责朝廷机构杂事的女官手中,尤其是六曹,女官的人数逐渐多了起来。
继女帝之后,朝中逐渐出现了女子的身影与声音,但地方的叛乱一直没有得到真正的平息。
此后两年内,武安侯萧怀玉都在为新法平定各地的民乱,并震慑朝中。
渐渐的,在武力的镇压下,九州的人口再次锐减,而新政的阻力也逐渐减小。
除了政治上的渗入,李瑾也开始着手军事以及教育。
天授三年春,朝廷再次下令于地方兴修学堂,并允许女子入学,且规定幼儿至七岁时,由朝廷出资,无论男女,都必须受学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