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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把剑。

姜峥嵘摸了摸桌上的骁勇剑, 眼里迸出一丝凌冽, 就像上沙场杀敌时, 灌满了杀气。

“将军, 姜思归仍在黑城, 我们要怎么做?”

于平问道, 忽然想起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平日聒噪的人好像已经不见了好几天了。

“我已派去曹航。”

姜峥嵘顿了顿, 又道:“曹航是生面孔,姜思归不会知道他,而且他学了追风步,有危险亦足够自保。”

虽说只是皮毛, 可是也已经够用了。

“曹航毕竟是外人,派他过去,真的好么?”

曹航是东州曹家的小公子, 东州又是傅家掌控的地方,作为首富的曹家不可能跟傅家一点关系都没有。

于平对曹航还是有戒备的。

“这正好看看曹航的心到底是不是向着我的。”

姜峥嵘也有试探的意思, 虽然之前已经观察了他很久,可姜峥嵘依旧不放心。自从被傅清墨欺骗后, 姜峥嵘对人的信任有了裂口,她无法完全相信一个人。

“将军派曹航去执行什么任务?”

于平问道,不知道那武功平平,心思单纯的人能够为姜峥嵘做些什么。

“去买蛊。”

在黑城,毒物很多,但蛊却是更独特的存在。黑城的蛊并没有传说中那么神奇,能够杀人于无形,它们只是奇毒,能让人生不如死。黑城的蛊比起毒更贵,这件事派有钱的曹航去再合适不过。

姜峥嵘还记得自己给曹航指派任务时,那人两眼发光的模样,令人不禁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