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也发消息问她——「找到了吗」
程与梵——「找到了」
许久,时也又问她——「猫今天说想我了吗」
程与梵握着手里的精油——「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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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靳哲那边坐不住了。几次三番打电话过来询问继承的事情。
孙旭东有耐心,肯听他说,每次也都能和他好好解释,但人的耐心有限,况且孙旭东多少也是有脾气在身上的人,他能为了赚他的钱而和颜悦色,同样也能因为不赚他的钱而客观理智。
打太极没人再比孙旭东在行,靳哲被他这样来回弄了三四次,终于在第五次来电的时候急了,要孙旭东在继承财产的方面想办法,靳哲算是把最后的脸皮都撕破了,明目张胆想要法律性销毁人身证明。
孙旭东的脸已经冷下来了,但声音还是稳,回了他一句——“靳先生,犯法的。”
这条路不通,靳哲又想出另一条路,他找上了程与梵。
那天刚从律所出来,就遇见了靳哲。
西装革履,神采英拔,靳若男失踪的事情对他没有丝毫影响。
“程律师,借一步说话。”
程与梵不是孙旭东,即便厌恶却也能客观理智,她比孙旭东多一个——冷漠。
“若男有消息了?”
程与梵一开口,靳哲的嘴角便僵住。
“不是,我有别的事。”
“告何远吗?”程与梵又问。
靳哲看出来了,这人跟自己装糊涂,干脆把话挑明——
“我女儿现在已经失踪了,找不找的回来另说,但这期间家里一些事务,还是需要人管理的,我想继承权的事情,咱们是不是可以谈谈,费用方面好商量。”
程与梵不知道自己哪里招了这人,竟会让他觉得自己好商量,她抬头看着靳哲,看着这张和靳若男十分相似的脸,悲凉由心而生,更觉人性可笑——
“靳先生,我想你误会了,我只是个律师,所做的事情也都在法律范围之内,这个我想孙总和您说的应该也很清楚了。”
“孙总是孙总,你是你。”靳哲拿出些姿态来“不就钱的事儿吗,好说。”
程与梵觉得自己说人话他可能听不太懂,于是换了一种方式——
“根据《民法典》和《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失踪人口需要经过法院宣告失踪,并且失踪时间达两年以上,才能注销户口。”
“我知道,但我也知道你们律师有办法。”
“抱歉,我不知道。”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