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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电脑屏幕一眼, 她想骂人。

“你有病吧?”夏诗弦出离愤怒。

文思月侧头,从披散的茂密秀发中取下耳机,略带迷茫的看她,“嗯?我怎么了?”

还怎么了?夏诗弦抚胸口给自己顺气, “我还以为你在忙工作好不好?结果你在干嘛?”

文思月冷静如常, 显示屏播放的视频随着她摘下耳机暂停, 她瞥了眼显示屏, “我在进行研究。”

有什么好研究的?夏诗弦气不打一处来。

“你看□□是要研究什么?研究这两个赤条条的女人吗!”夏诗弦愤怒道。

文思月竟然还摇头,“不, 我只是在为永久标记做准备,从这里寻找灵感,顺便……”

她欲言又止。

夏诗弦扶额, “快收收你的恋爱脑吧, 就算研究我在你身边,你用我研究不行吗,犯得着看这玩意?”

文思月摘掉平光镜, 拢拢头发, “也行, 但我担心弄得你没力气,万一你上班迟到,你最在意的全勤奖没了又要怨我。”

夏诗弦气到发笑:6。

“算了以后上班时间不要看这些有的没的,”她顿了顿,接着说:“这是我的一些想法,你看看。”

把笔记本递给文思月。

文思月又伸手撩了下发尾,“这本子……还是第一次见。”

她知道夏诗弦有随身携带纸笔的习惯,以供方便随时写写画画,尽管现在可以用手机记录,但夏诗弦还是习惯用纸笔,说手机不习惯,尝试过画出来的玩意大打折扣,不如纸笔来的纯粹。

“是吗……?我还以为你记得呢。”夏诗弦说了这么一句。

文思月一时还真没想起来这本子有什么特别的,她抿抿唇,注视好一会笔记本封皮——

笔记本外皮是深棕色的,乍看之下像中年干部用的笔记本,但外皮的材质稍显粗糙,像是某种皮革,而且本子是用手工技艺装订的,跟市面上普罗大众的本子又不一样。

她隐隐觉得似乎是见过,可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本子显然是经常使用但主人又悉心爱护的,外皮连点褶皱都没有。

手指轻轻捻了下外皮,文思月就这样心不在焉的打开了笔记本的第一页。

【致缪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