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月忍不住咧嘴笑,然后她也看着金闪闪的眼睛说道:“那,耳朵很好的金闪闪女士,我可以追你吗?”

“准了。”金闪闪跳下台阶,将朗月丢在身后,自顾自向前走。

明明是寒冬腊月,朗月却觉得冬风变成了春风,一股名为金闪闪的暖意吹进了她的心里。到底要高出金闪闪将近10公分,朗月三步并两步追上她的春风,将春风握进手里。

“欸,”金闪闪想要把手抽出来:“我是同意你追我了,但我还没同意做你女朋友哦。”

“那要怎么追你,你才能同意做我女朋友呢?”朗月不仅不放手,还耍赖要把人往自己怀里带。

“嗯……好好跳舞。”即便是仰视,金闪闪也很认真看着朗月的眼睛:“你会成为艺术家。”

“我要成为艺术家才能追你吗?”朗月突然变得沮丧,虽然说艺术家这种东西也没个什么可以特别用来衡量的尺度,但是成为公认的艺术家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达成的事情,如果成为艺术家再去追金闪闪,怕是黄花菜都要凉了。

“朗月你是笨蛋吗?”金闪闪笑到捂住了眼睛,又笑弯了腰:“我是说因为我喜欢你所以希望你可以更好。”

这一次朗月倒是抓住了重点:“你刚说什么?”

金闪闪当然知道朗月想听什么,她偏不说:“好话不说第二遍,走了走了。”

时间已是深夜,环顾四周买票来参加酒会的观众大多已经离场,剩下的基本都是演职人员,又或者受邀前来的演员什么的,朗月也就没了顾虑,干脆大喊:“金闪闪我喜欢你。”

谁知道先回答她的却是导演:“你给我收敛点。”

朗月心里想着,你个光棍不懂,我喜欢的人刚好也喜欢我,我才不要收敛。

金闪闪本来是想让朗月表白,但她也没想到朗月这么高调:“小声点。”

“你嫌我太小声吗?我可以声音更大一点的。”

金闪闪只好急忙去捂朗月的嘴:“好了好了,知道了。”

“说你喜欢我。”

金闪闪想着说都说过了,再说一遍怪没劲的,所以干脆踮脚在朗月的唇上啄了一下。

朗月变成了一只熟透的虾子。

在她的计划里,她还得请金闪闪看好多场剧,找各种理由找金闪闪吃很多顿饭,摸清楚金闪闪性向是什么,有没有男朋友或者女朋友,以及,喜不喜欢自己,或者干脆想办法让她喜欢自己。

谁知道,不过第四次见面,她就可以握住金闪闪的手。

说是做梦也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