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录制告一段落,但今天的行程远远没有结束。

从比赛结束到现在,我们还没来得及跟成·娱乐签合同。

说是和成·娱乐签,但协议的甲方其实是览网的母公司,览深集团,而成·娱乐在合同上将“成·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的全称打在了丙方的位置。

照理来说,这份合同应该去览深集团的办公大楼签的,然而当下览深集团出于谨慎性考虑,决定让我们先在别墅里待上半个月再进行下一步的动作,可合同不能等半个月,于是派了律师前来跟我们讲解合同并签约。

摄制组的人撤走之后,各家公司的法务鱼贯而入,本来十分宽阔的客厅居然变得拥挤起来。

“艺人还是跟原生公司法务坐一起吧。“

我隔着“人海“跟李子言打招呼,李子言显然也看到了我,向我招了招手。

“你之前一直用的法务是他?“坐在我身边的,原本是出品文学,现在升职为出品集团法务经理的许梨问我。

“最开始是,”我坦白:“后来发现他是余生快乐的法律顾问之后就换了个人。“

“自己留心一点,有熟悉的法务是好事,但我希望至少接下来的几年你可以信任我,”许梨小声说道:“虽然我是代表公司坐在你身边的,但是你作为公司的签约艺人,我希望你可以相信,不管什么事情我们一定会为你争取最大的利益。”

话虽这么说,但实在是有太多艺人被原生公司坑死的事例在先,原来的职业又培养出我的风险导向型人格,让我在当初和初品的签约问题上有着诸多的顾忌。

许梨看我没有回答,又补充道:“至少在对外的问题上,我们一定会以你的利益优先,毕竟我们是命运共同体。”

这话说得倒是不错,于是我向许梨伸出了手:“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我们要签的这一份合同,在拿给我们之前已经由览深集团、成娱乐和各娱乐公司多方确认过,这么大阵仗请来十几位法务为的不过是让我们几个放心,毕竟今年的合约实在是比往年复杂了不止一点。

和之前的几届不同,我们的合约期由两年延长到了从出道夜第二天开始的999天,同时也因为合约期的延长,使得览网祖传的“割裂合约“变成了“联合培养协议”。

联合培养的意思是指,在接下来的九百多天里,我们将以团活为主,但在保证团活的前提下,览网和览深集团并不会阻挠我们的个人活动,甚至各家传媒公司的资源都会同时向我们倾斜。

当然了,尽管不会阻挠个人活动,但双团并行依旧是不可能的,例如王歌这样本来已经有团体的艺人,头衔只能是s-star王歌,而不能是dreag x王歌,回dreag x跳公演也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回去参加好朋友的毕业公演和dx例如十周年演唱会之类的特殊演唱会。

这样的合约自然有利有弊,利在于包括览深和成娱乐在内的十家公司共同打造,如无意外我们将获得内娱最好的资源,但同时,各公司当然还是愿意自己利益最大化,会不会耍小聪明则另说。

由于朗月的合同签给了览深,所以参与这份合约签订的公司刚好十家,这份合作协议据说是十几位法务连同各公司负责人在一起开了一周的会议才定下来的,不过这与我并没有太大关系,与我有关的不过是面前这份签约艺人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