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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学校,她没有什麽期待。

一早上起来後,佣人们将做好的饭菜端了上来,只留下尹姨伺候,端茶倒水,其他人都退了下去。

穿着中山装,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的秦鹰翻动着手里的报纸,看了看女儿, “今天去学校?”

秦秋若点了点头。

她坐的端正,吃饭时一点声音都不发出,长发如黑缎一样,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皮肤要比裙子还白,牛奶一样丝滑。

从小到大,秦鹰对女儿宠爱呵护的狠,别说重活,累活,就是连个碗都没让她刷过。

这一次,他和王兰是不放心她去嵩松上学的。

按照他的设想,是直接把女儿送出国,让她去看看更广的世界,长些见识,回来後,继承她的産业。

女儿如果是做生意的料,就好好经营;

如果嫌累,不想要太过忙碌,他就给她找个门当户对的好人家,联姻保她一辈子衣食无忧。

可王兰不同意,哭着说舍不得女儿,就这麽唯一一个宝贝女儿,哪儿舍得送到国外去。

今天,秦鹰有董事会要召开,王兰那边还要去政府走动一下投标的事儿,让尹姨和司机送的秦秋若。

秦秋若对于高中,也没有什麽期待。

只是,她习惯了隐藏自己的情绪,微笑是她的面具,从小到大,但凡是见过她的人,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她,不夸她聪明懂事儿的。

她知道,自己该怎麽做,才能让父母安心放心。

她今天特意选了一条素白色的长裙,干净清爽又低调。

可即使这样,在那个年代,她的气质,她的样貌,她的长相,还是在进入教室时,让喧嚣的课堂像是被按了暂停键。

面对一双双充满了好奇惊艳目光的眼睛,秦秋若用惯有的微笑来面对,很快的,老师来了,向大家介绍新学生,在掌声中,秦秋若不知道,她到了新的学校,也即将迎来与自己携手一辈子的爱人。

秦秋若很早就发现了角落里的慕白。

那个年代,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别说高中了,就是初中都上着费劲儿。

慕白家里条件不行,父亲什麽都没说就扔下了她们娘俩,母亲宋佳以卖菜为生,原本生活的就紧紧巴巴的,可对于这麽唯一的女儿,宋佳也是爱的不行,她自己吃了没学问的苦,大半辈子过得牛马一样的生活,琐碎的生活,把她的一切都磨光了,她仅存的心愿就是希望女儿能有点文化,将来可以过得轻松一点。

那个年代,大家买食物都要靠粮票的,家家户户都不怎麽富裕,很多又离着学校远,走上十几公里的山路窸窣平常,一般的同学也就会早起的时候,带好干粮,直接来学校。

吃的,也都很简单。

不是现在的大鱼大肉,一个白面馒头,一点咸菜,就能解决午饭。

慕白穿的衣服是带补丁的,却洗的干干净净的,她脸上的皮肤白皙,可握着铅笔的手却满是冻疮。

而仔细看,她的铅笔都是别人用剩下几乎不能用的铅笔头,她在上面讨巧地做了一个笔筒,能卷着继续用,练习纸,也多是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