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算接下来怎么做?”白子皓放好了木盒,一副甩手掌柜的模样。
现在归饮楼的使用权在余梓这里,她必须要在一年的时间里赚到两千两白银,否则就得赔偿白子皓的损失,一旦余梓赚到了这么多,她必须支付十分之七给白子皓,算是买下酒楼。
不光如此,余梓还不能“解雇”白子皓,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
这种情况粗略看来是白子皓赚了,但是在余梓看来,是她得了便宜——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把酒楼交给一个只见过几面的人经营,万一她卷了银钱跑了,要么就是霸占了酒楼,白子皓损失的可不单单是一个酒楼,还有自己所有的心血。
当然,这一千两白银可不是小数目,归饮楼目前的盈利状况也不比其他地方,一个月利润除去了成本还有酒楼雇来的伙计、大厨的月钱,据说也就十多二十两银子,不是因为青山镇太偏僻,也不是因为竞争对手太多。
而是归饮楼可不比现代的那些餐馆什么的,由于是跟其他归饮楼一起进行统一管理,所以那些原材料之类的价格成本也会高一些。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青山镇类似于现代的县城,那些大富大贵的人家一般不会来这边的酒楼不说,那些平民百姓又觉得酒楼的吃食太贵,有些人就算兜里有些银钱都不会选择来这里,所以酒楼里的生意也就那样,颇有些高不成低不就的意味。
余梓那次卖了一整天的烤地瓜,也不过卖出十两银子左右。
要想让归饮楼十二个月里赚两千两以上,还得是除了食材和人力成本,余梓可得耗费一番功夫了。
光是想到这过程中的难处,白子皓就不得不佩服余梓有足够的魄力了。
如果自己眼前这位要是男子,相信以后的前程也不可限量。
但是若是女子,白子皓就还得以后才能知道了。
“当然是先让烤地瓜成为酒楼的一种甜点。”余梓可不知道白子皓心里的弯弯绕绕。
不过她自己也是选择赌一把罢了,就像是那个经典故事里说的,两个卖鞋的业务员去了一个大家都不穿鞋的地方,一个觉得这地方肯定不能卖出鞋子,而另一个却觉得这里是卖鞋的好地方,从而开发了一个新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