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胳膊不能动的贺荞荞回家变成了珍惜动物,陆明嘉为了赎罪,天天拎着好吃的来看她,包包口红去专柜拎了最新款给她,可惜贺荞荞目前状况有些影响市容,否则会坐不住背着新包包出门溜达。
将近两个月,贺荞荞养伤休息期间,宅在家里不出门,梁至屹让司机载着他在贺家小区附近溜达过好几次,都没胆子上门,嗯,等他养好身上伤的。
他虽然过得悠闲,对林若楠那边调查也没停下来,私家侦探查出来的结果他都不满意,林若楠确实和他交集不多,甚至连林若楠前不久完成的小说都扒出来给他看了,小说内容是时下流行的年代小说,他记得贺荞荞就喜欢看小说,也不知道看没看过这类。
梁至屹闲着无事,把这本小说看了一遍,金手指大开的女主角和作者的真实名字差不多,最后一个音同字不同,想来林若楠是喜欢把她自己当做女主角来yy的。
看到一半时,小说里出现一个熟悉的人名引起了梁至屹的注意——罗志。
罗志这个人物刚一出场,梁至屹脑中就自然而然浮现出这个人物的身世,母亲是知青生下他后把卖给一个农民罗老实,后来生不出孩子又把他找回来,找回亲生父母的罗志改名叫做霍之昂,他把这些关键写在纸上继续往下看,身世内容都是符合的,后来罗志回到新家喜欢上没有血缘关系的表妹,也就是本文女主角林若男,爱的死心塌地要死要活,而正牌男主叫陆轩,对女主那叫一个痴心绝对。
梁至屹看着这剧情,深深觉得辣眼睛,罗志是真的没眼光啊!
可是他记得,贺荞荞应该在这里出现过。
翻到四分之三的地方出来了新的人物,是罗志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韩芩,韩芩妻子被一笔带过,那三个字的名字却让梁至屹震惊不已——贺小荞。
难道他们睡着时做的梦是穿越到这本小说里了?可梦里内容又不大一样,梁至屹清楚记得他是和贺荞荞在一起的,当时他们就要结婚了……
梁至屹心慌慌的将小说地址发给贺荞荞,让她看看这本小说,再说说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