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掏出自己的返程票看了一眼,凝重地说:“我的时间不多了……五天够不够啊?”
阿伏兔:“……”
我:“或者一个星期?”
阿伏兔的表情一言难尽。
我:“最多十天啦!不能再多下去了,改签也是要花钱的啊!”
十天可就是我的极限了!
“…………”j
阿伏兔抓了把自己的头发,再一次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脸上的沧桑感莫名增加了几分。
“不用去改签了。”他说,“我这就带你去见他……这次总可以好好的分手了吧?”
这人似乎误会了什麽。
在我的想象之中,我和神威时隔多年久别重逢的画面有很多种。但每种都不外乎是我把他按在地上/墙上/天花板上,给狠狠地暴揍一顿。
就当是出掉当年的那口恶气。
揍完以后,我会拍拍手,转过身去,冷酷地给他留下一句: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可谓是将以牙还牙精确到了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