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乔,你看,是孙光宗!”
曹富贵瞪大眼睛,咽下嘴里塞满的美食,惊讶地用肘子杵了杵忙着给他喂饭的小乔。
小乔抬起头,蹙着眉头一看,厌恶地说:“是他。”
这几年他和孙家,和他的亲生母亲几乎是断绝了往来,但同住一个村,多少也有些闲言碎语飘进耳朵里。
听说孙光宗越发的不像话,酗酒成性,连工都不上了。他老娘死后,家里没了把钱的人,一点老底子都拿来喝光了。到后来甚至带着他的瘸腿儿子四处偷鸡摸狗,也不敢偷贵重的东西,被村里人逮到了就躺地上装死狗。这些年弄得人憎狗厌的,要不是看他家大小两个女人实在可怜,死命磕头哀求,生产队长曹爱党都想把这混蛋捆到公社送去劳改。
孙光宗上前溪村干什么?总不会是不长眼的想上干校偷东西吧?人家虽说是“学校”,可实行的是半军事化管理,有枪有兵的!真要是有什么坏分子、特务敢往枪口上撞,那是真找死。
乔应年冷眼看着孙光宗蜷着背,在僻静的小道上左顾右盼地匆匆走着,哧声道:“还能干什么?总没好事。”
大概是感觉到了有人在注视他,孙光宗猛地一抬头,正对上乔应年冰冷的目光。他顿时慌张起来,脚下一乱,突地摔了个大马趴,撑在地上的手一甩,在阳光下,似乎有什么东西金晃晃的一闪而过。
“什么东西?”曹富贵眯起眼疑惑地问小乔,明明他和小乔一样,都吃过两次金字【视力 1】的特效好菜,可偏偏眼神就是比不上小乔。
“好像是……金色的什么小玩意?”乔应年也不太肯定。
没等两人再细看,孙光宗连滚带爬的早已跑远了。
看看孙光宗走来的方向,曹富贵拧着眉头想了想,说:“走,去大队部问问,看有没有什么事。我艹,看到姓孙的,我就觉着没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