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先生办事一向很有效率,他当晚便查清了事故的原因。承包这个项目的工程团队没有任何技术问题,塌方事故的原因在于粗制滥造的原料。
我是一个行外人,但也明白工程建造中用材选材的重要性,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当你拿到的是一堆以次充好的废铁与海沙时,你怎么能建好一个稳固安全的房子呢?
经调查得知,这个漏洞就出在建造部的采购上。建造部的负责人也就是本次事件中跳楼自尽的李某。
顾氏官博已详细公布了此人的账目往来,各位可以清晰的发现他这几个月有许多笔来路不明的巨额进账,总计280万,这些钱款均取自此次工程项目的资金。
李某在材料采购上掺水,鱼目混珠,中饱私囊。拿建造工人的安危做赌注,为自己谋取私利。
顾先生以这个理由将他开除,有任何不妥当的地方吗?
他念在李某是顾氏老员工的情面上只让他将私吞的工款补还,而因为李某的错误集团将会损失几千万的流水,这些他并没有让李某承担。
顾先生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对人一向宽容大度。
如果李某是我的属下,我会让他承担一切损失,并且依法追究责任。我会让所有企图聘用他的公司都知道,这个人心术不正,为了钱差点害死几条无辜的生命,我会让他这辈子都背着这个恶名。
但我尊重顾先生的做法,他这个处理方法已算是仁至义尽,甚至可以说是轻的了。
但他的仁慈换来了什么?换来了李某家属无故的指责,换来了外界对他的辱骂与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