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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不思立刻心领神会,习惯性了夹了递到他嘴边,“然后呢?”

“还想进门做我夫人,简直痴人说梦。”

如果说刘寻是他的一部分,而且是十分契合的一部分,那么他的某些地方,一定与他极为相似,比如未雨绸缪,比如凡事都爱多想几步……

或许,连喜欢的人,都可能是相似的。

三爷这种人,哪怕嘴上说的再狠,只要不落到行动上来,那就是有回旋的余地。

在这个封建时代,一个男人,如果看不上一个女人,那他便有一万种不娶她的办法。

可是三爷娶了,无论原因是什么,结果都摆在眼前,毛不思成了他的夫人。

“哎呀,咱们不要说他了。”毛不思摆摆手,这么好的夜,这么美味的螃蟹,干嘛非要说些不开心的。

她拿出食盒里的另一双筷子,摆在马明义眼前,“吃宵夜啊!”

只不过,毛不思不留痕迹的打量着马明义,不知为什么,他现在看上去,心情,似乎有些不太好。

明明刚来的时候是开怀的啊。

“放心吧,我一定帮你把这条魂给逮回去,牢牢的镶嵌在你身体里。”毛不思只当他是在为着生魂的事犯愁,十分体贴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不喜欢这条生魂。”马明义筷子夹上花生米,语气淡淡。

“真巧。”在这方面,毛不思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和马明义达成共识,“我也不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