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孝佟似乎来了玩兴,伸出手,“你捆啊。”
这一次季霏倌差一点被吓到了,懊恼的拍掉他的手。“你别闹了。”
“好,我不闹你。”左孝佟温柔深情的抚挲着她的脸,觉得有件事一定要事先向她坦白。“第一次见到你,你穿着一件绣着牡丹的斗篷,可知道那是什么时候?”
“不是晋阳侯府的赏花宴吗?”她终于知道他送自己的及笄礼为何是牡丹簪子了,不过,那日到了晋阳侯府,她就将斗篷解下来交给如意,他应该没瞧见,且斗篷的花纹应该是桃花,为何会变成牡丹?
左孝佟笑着摇摇头。“更早,大约四年前。”
“我十一岁的时候?为何我不记得自己见过你?”季霏倌歪着脑袋瓜想了又想。这一世,虽说因为前世的记忆,她第一眼就认出他,可是事实上他拥有一眼就教人难以忘记的俊美容貌,只是不苟言笑,“美色”就打了对折,总之他那股冰冷刚硬的气质非寻常人所有,真的很难教人忘记。
“我见到你,你没见到我。”
“你在哪儿见到我?”
“城南,有个七、八岁大的偷儿摸了你的荷包,被你逮个正着。”
仔细回想,季霏倌点了点头,“好像有这么一件事。”
“你抓到那个偷儿,还义正词严地狠狠训她一顿,最后却将你身上的银子全给那偷儿。”正是因为这件事,他没有反对这门亲事。
其实,他从来不在意自个儿能活多久,因为毒伤,他的脚留下残疾,人人看他的眼神尽是同情,上好的美玉有了裂痕,谁能不可惜?除了脸皮够厚的荣青云、当初为他所救的四皇子,他不与任何人往来,他不要活在别人同情的目光下,当然,他也没必要非娶高人命定的女子为妻。
后来,皇上重用他,他努力证明残疾不会困住自己,直到他再也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也因此,他认为应该娶自个儿挑选的姑娘为妻,不久之后,他就在城南看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