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劻炜生得高大英挺,身上散发着魅惑的风采,迷死人的俊帅外表、迷死人的男性魅力、迷死人的飒爽开朗——还有足以气死天下女人的风流性格。
他出生于商业世家,罗力企业是他祖父罗力于五十年前一手创立的,过去人们总说「富不过三代」,而罗劻炜虽是第三代,却不是个只会享乐、不知上进的败家子。
他留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念的是企管和资管双硕士,学成归国后并没有立即到自家公司上班,反而隐瞒身分到好友的公司,一面帮好友打理公司,一方面从基层开始学习。
经过半年时间,表现突出的他被荣升为经理,这下女职员们更是前仆后继,蜂拥而来。旁人见了,以为他左右逢源、很吃得开,却不晓得他的苦处——瞧瞧这满桌的咖啡就知道了。
「有人送咖啡有什么不好?大不了转送给别人嘛!哪像我们什么都没有……」赵亚鸿嘟嘟囔囔,就是吃味没人送咖啡给他喝。
罗劻炜笑着摇摇头,替她们解释道:「她们不是不愿,而是不敢。你是堂堂赵氏企业的小老板,对她们而言就像天边的星子那么高不可攀,而我只是『区区』的小经理,对她们来说比较没那么遥不可及,所以她们才会把目标转向我。其实不是我比较有魅力,而是我比较容易『得手』。」他轻轻松松淡化自己的魅力,也抚平好友心中的不平衡。
赵亚鸿忍不住笑着说:「你真是体贴,又会说话,难怪女人都为你着迷。」
「哪里,只输你一点。」罗劻炜幽默回答。
「哈哈哈!」赵亚鸿忍不住大笑,彻底心服口服。「告诉我,这辈子你曾遇过说服不了的人吗?」以他的口才,应该被派去劝服世上最恐怖的恐怖分子才对。
「有的。」罗劻炜一脸哀怨。「上回我不小心超速,被交通警察逮到,无论我好说歹说,他就是不肯饶过我,硬要把罚单塞给我。」
「哈哈!」赵亚鸿捧着肚子笑到无力。「我真是败给你了!好了,说正经的,今晚要不要跟我们去pub玩?上回我在lounge bar钓到一个漂亮美眉,说今晚过生日,要我多找几个人一起热闹热闹,怎样?有没有兴趣?」
「并不特别想去。」罗劻炜拎起桌上的原子笔,百无聊赖地把玩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