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为什么会想告诉我?”她呐呐地问道,“因为我很在乎你的看法,不想让你误会、不想被你讨厌,觉得有必要澄清这一切。我从来都没有这么积极地去追求一个女人,我是真的很喜欢你……”他在她最心软、毫无防备之际,乘机告白。
她的心发烫地怦跳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认识你之后,我才明白被喜欢的人讨厌,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他低_沈的嗓音透著无奈。
她的脸垂得低低的。盯视著鞋尖,不敢迎视他那双太过炽热的眼眸,却忍不住追问道?“我这么平凡,究竟有什么值得你喜欢,即便碰了一堆钉子还不放弃?”
“也许别人觉得你很平凡,但在我眼里你是最特别的女人,你走路的姿势特别好看、你微笑的表情特别美、你说话的声音特别好听、你连生气的样子都很有魅力……”
他甜腻的情话像浸了蜜般,令她甜上眉梢,心融得一塌糊涂。
“我是真的很喜欢你,真心想和你交往,愿意为你改去所有的缺点,可以给我一个机会——”
予洁抬起脸,红润的嘴贴吻住他的唇,吞噬了他未竟的情话。
这含蓄而羞涩的吻,就是她的答案。
他用温柔和耐心,一次又一次地敲叩她的心墙,终于令她弃守无谓的坚持,竖起爱的白旗,投向他的怀抱。
这不是简牧颐试过最激情、火辣的吻,然而仅仅只是四片唇瓣贴覆在一起,没有缠绵的热度,却令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甜蜜与悸动,仿佛过去苍白的寂寞、无知的放纵、不愉快的伤痕和伤害,都能藉此获得复愈。
一阵刺耳的铃声忽地大作,覆在被毯下隆起的身形移动了一下,伸出一只小手摸著床柜上的闹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