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妒忌那些酷酷的小孩,我想和他们一样。我的父母没有把我打扮成他们那样,这让我很沮丧。他们从来没有想过给我穿时髦的衣服或给我剪好看的发型。我得想办法努力改变,我得自己去适应。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要求我的父母允许我把头发漂成金色,我一直很妒忌也很羡慕那些有金黄头发的人,他们看上去漂亮得多。14
在开车去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袭击那些他(错误地)认为拒绝了他的“热辣金发婊子”前,罗杰刺死了他的两个室友和他们的一位客人。三位受害者都是亚裔—他一共杀了六个人,这前三位死者之所以成为他的目标也许就是因为他们是亚裔。15
罗杰对黑人也充满了根深蒂固的偏见。在《我扭曲的世界》中,他大肆攻击那些跨种族的情侣或夫妻,特别是那种男的是黑人女的是白人的情况。他说他在景岛社区最初的两个室友(不是他后来刺死的那两位受害者)“人很好”,但令他不满的是:
他们老是邀请一位叫钱斯的朋友过来玩。他是个黑人,老是过来玩,我讨厌他那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后来,我和他之间发生了一件极不愉快的事情。那天我在厨房里吃饭,他来了,开始向我的室友夸耀他多么受女孩子欢迎。我实在听不下去了,就过去问他们是不是处男。他们诡异地看着我,说他们很久以前就不是了。想到自己在生活中错过了太多东西,我觉得自己低人一等。那个叫钱斯的黑人说他13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童贞!不仅如此,他还说,让他失去童贞的是一位金发的白人女孩!我实在太气愤了,差一点就把橙汁泼在他脸上……
一个低等丑陋的黑人男孩怎么能和一个白人女孩上床,而我却不能?我很帅,我有一半白人血统。我的祖先是英国贵族,而他的祖先是奴隶。我应该得到更多。我努力不去相信他的鬼话,可是那些话已经从他嘴里说出来,再也无法从我的脑中抹去。如果这是真的,如果这个丑陋的黑人渣渣能在13岁时就和一个金发的白人女孩上床,而我却要一辈子保持童贞,这就正好证明了女人是多么荒唐。她们宁愿把自己给这样肮脏的人渣,却拒绝我?太不公平了!16
斯科特·贝尔勒在一系列YouTube视频中也表达了类似的恶毒情绪。例如:
如果我看到一对跨种族的情侣,我就会想到两种可能……要么是这个男人没本事,要么就是这个女人是妓女……军队里有很多这种情况,看到那些有亚洲老婆或黑人老婆的军官,我会想:你只能将就了,你自己没本事,找不到更好的老婆。我的意思是,哪怕是找个邮购新娘(4)也好……你可以找一个俄罗斯或乌克兰来的邮购新娘。你没必要将就
找一只鬣蜥,一只蜥蜴。17
这种反对种族通婚的恶毒偏见显然和非自愿独身者执念于男性等级制度密切相关—例如,想到一个处于种族社会等级制度下层的男人获得白人女性的性和情感会让他暴怒。18他对这种关系中的男女怀有同样的敌意,而且他自己也许不一定是白人。即便如此,他的仇恨显然就是白人至上主义及其催生的应得权利感的产物。
“非自愿独身者”里的“非自愿”这个概念很发人深省—仔细想想,会令人不安。通常,如果不用这个词,相关表达会让人错误地认为该行为是蓄意的、故意的,或者是心甘情愿的,为了避免这种错误认识,我们就要用上这个修饰语。例如,“非自愿杀人”(即过失杀人)指非故意的杀人,哪怕是因为鲁莽造成的。类似地,“非自愿劳役”(即强制劳役)指的是被不正当地胁迫劳动,而不是根据协商的合同心甘情愿地劳动。
说一个人的独身是非自愿的,而不是说这是一种令人失望的状态,这种提法本身就很意味深长。这和一个“单身但寻找爱”或“没人约会但渴望约会”的人完全不同,也没那么单纯。非自愿独身这个词强烈暗示这种独身是被人强加在非自愿独身者身上的,甚至是违背他的意愿、强迫他接受的。涉及性的时候,这种暗示纯属蛮不讲理。只要非自愿独身者认为他有权和女人发生性关系,那么女人就有义务这么做,至于这是否违背她的意愿,他根本无所谓。基于这些理由,很显然,应该被视为自愿或非自愿的是性行为,而不是独身这种状态。
我们也许很容易因此得出结论,认为非自愿独身者完全无视女人的内心世界—认为女人没有思想,不过是个东西,不配做人,或者是非人类动物。在一些非自愿独身者的表达里,确实可能找到这个结论的依据:例如,在上文中,斯科特·贝尔勒侮辱女人是鬣蜥或蜥蜴。
我认为我们应该避免得出这种结论,因为这么做太过简单省事了。首先,非自愿独身者清楚地认识到,女人是有思想活动的,如果他想要她们喜欢他、崇拜他—更准确地说,如果他要求她们喜欢他、崇拜他,她们就有思想活动。罗杰的文字就很典型:他沮丧地揣摩为什么他渴望的女人不喜欢他,为什么她们会去“讨好勾引那些恶心的畜生”。他抱怨说:“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不喜欢我。”很显然,在罗杰眼里,这些女人有行动力,有欲望,甚至对性行为有自主权。因此,当她们喜欢其他男人而不是他这个“至尊绅士”时,他暴怒了。19
换句话说,这些女人拥有自由—她们有做出自己的选择的能力—这一点毫无疑问。但如果她们的选择对他不利,那么他就会憎恨这种自由。
我们回想一下斯科特·贝尔勒的小说标题—“被拒绝的青年”,这是他在青少年时期写的。虽然没有发表,但《华盛顿邮报》这样描述它:
这篇七万字的小说是一个中学男生的复仇幻想,他对那些躲避他、羞辱他的女孩心怀仇恨。男主人公斯科特·布拉德利评论她们的外貌,嘲笑她们的男朋友,对她们的蔑视感到愤怒。他难过地说:“那些辣妹都讨厌我,而我却不知道为什么。”
他杀死了她们,一个接一个,非常残忍,一边还欣赏着她们的身体。在最后的场景中,他割开了那个领头女孩的喉咙,然后从屋顶纵身跳下,此时,警察正向他包围过来。20
尽管小说中的情节与罗杰的自传及暴力行为非常相似,但贝尔勒是在20世纪90年代写的这篇小说,那时他是个高中生,而罗杰还是个小学生—据他自己描述,那时他正快乐地享受着童年时光。
为什么非自愿独身者有时会用如此去人性的、物化的语言来谈论女人—例如,把女人称作“女机器人”(5)?21我们前面已经看到,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相信女人真的是非人类动物、性对象、机器人或其他类似的东西。一个简单的解释是:之所以用这种称呼,是因为他们的愤怒让他们想要贬低女性。非自愿独身者热衷于社会等级制度,包括类似于“伟大的生存之链”(6)这样的等级制度—最上面是上帝,最底层是非人类动物,中间是各种等级的人。所以,说一个女人不是人就是最极端的侮辱了。但她犯下的所谓道德罪行是人犯下的罪行,是只有人才会犯的罪,她被迫接受的惩罚也是人才会采取的行动。非人类动物不会背叛它们的主人,虽然它们可能会令主人失望。人类通常也不会对非人类动物实施报复。22如果他们这么做了,那他们不仅仅是伦理上有问题,而是脑子有问题了。在我看来,《白鲸》(7)讲的就是这样的事。
认为非自愿独身者不把女人当成完整的人的想法过于简单化了。这会让其他男人—那些虽然不会把女人称作“猪”或“狗”,但和非自愿独身者一样,认为自己有应得权利的男人—可以轻松地为自己辩护。如果有人指责他们有厌女行为,他们会说自己承认自己的妻子、姐妹、母亲或其他女性亲属是人。男人应该知道没有哪个女人是属于他的—他也不应该在一种不对称的道德关系中得到任何女人的爱、关心和赞赏。只要想一想,就很容易认识到一个明显的事实—女人完完全全是个人。真正困难的是承认她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而不只是一个提供爱、性和道德帮助的人。她应该有权做她自己,有权和别人在一起。
非自愿独身者并非没有道德标准(虽然他们确实是极不道德的),他们深信某种特殊的道德秩序。他们不仅仅感到气愤,而且满腹委屈;他们不仅仅觉得失望,而且愤愤不平;他们不仅仅认为女人乃至全世界辜负了自己,而且还确信自己遭受了背叛。他们觉得全世界都亏欠他们,经常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是受害者,他们很敏感,甚至觉得自己受了创伤。罗杰这样描写他11岁时在夏令营第一次被女孩子羞辱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