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亲密:从正义到爱

我是谁? 段义孚 16209 字 2024-12-15

因为这两件事都呈现出了我很钦佩的一种优点,所以我记忆犹新。但背后还是带着一丝惭愧,因为我更欣赏的是其中的美感,而非它们的道义。我甚至会羡慕年轻男孩儿身上所具有的生机活力,而这正是我缺乏的一种天赋。我一直是个病恹恹的孩子,虽然成年后健康状况有所改善,但总是缺乏一种能够去帮助他人、在社交场合活跃气氛的热情洋溢的力量。我总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当遇到陌生人需要指路的时候,我常装作看不见,而不是主动上前帮助。当遇到缺乏安全感的学生时,我不是面带微笑地去鼓励,而是常板着一副正颜厉色的面孔。这绝不是我喜欢的样子,这伤害了我的自尊心。但我又能怎么办呢?用意志力去改进吗?有时,意志力确实可以当作生机活力的替代品,但遗憾的是,意志力总是不如生机活力那样吸引人。所以我觉得,我生命力的缺乏乃源于身体上的缺陷。对此我很怨愤,因为我其实可以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一个更有魅力的人——倘若“生命的绿泉”能在我的血液里涌流得更快一些就好了。

我也常把生命力同生理上的勇气联系起来,这也是我所缺乏的。在我看来,怯懦是最可耻的人类品性,所以意识到身体里欠缺勇气会带来持续性的羞耻感。我童年居住在重庆的时候,只要一有机会就和小伙伴们一起踢足球。我们把布扎成一大捆来当作足球踢。有一天,父亲送了我们一个真正的皮制足球,我们真是惊喜万分。我们不仅形影不离地带着它玩,甚至就连吃饭睡觉时都抱着它不放。而唯一的缺点是,它太硬了,我一点也不想让它撞到我的胸膛或脸上,这让我有些心悸。但我却把恐惧压在了心底,去当守门员,成为“众矢之的”。当球飞过来的时候,或一个男孩儿带着球像炮弹一样冲过来的时候,我就奋不顾身地用身体去阻挡足球或那个男孩儿。但这样做并非因为有勇气,而是那一刻只觉得,这是我的最后一次了,肯定活不过这次劫难,过后就再也不必面对这玩意儿了。

为什么当守门员会比在场上跑让我觉得在比赛中拥有更多的操控感呢?答案同样是缺乏生命力。守门员基本上是待在一个地方的,而不用追着球,也不用逼着自己满场到处跑。这是一种被动的勇气,意味着站稳自己的地盘即可。但我钦佩的却又是一种主动的勇气——行动的勇气,设定目标的勇气——男性的勇气。其实我从来都没能把球抛到过合适的位置上去。这涉及一种性别上的差异:女孩儿很难抛好球,因为她们只使用手臂的力量;但男孩儿则会借用整个躯干的力量去抛球——他们会把整个身体往前倾,像几乎快要摔倒的样子。但我却不愿冒着要摔倒的危险去抛球。在每次比赛中,我几乎都是极力掩饰着无法抛好球的羞愧参与其中的。

所以,勇气不仅包括身体里的活力,能够把自己置身于特定的境地;还在于在行动上有决断,能在关键时刻保持沉着冷静的心态。说到这里,我又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勇气了。但是否真是如此,我也没有测试过。之前我住在明尼阿波利斯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印象极其深刻,让我体会到生命的样子和人生会遇到的难以预料的挑战。这则报道是关于亨内平大道(Hennepin Avenue)上的一则抢劫案。里面写道:“我当时和妻子在一起,那个劫犯就拿着枪朝我们走了过来。他举着枪对准我的妻子,我吓坏了,但什么应对措施都想不出来。但不知怎么的,我保持了冷静。然后,那个人又举着枪对准了我的头,我还来不及反应,竟已经号啕大哭了起来,还不停地哀求着。我哭着说,孩子们是多么离不开我,我给了他们所需要的一切等等,只是感到崩溃,彻底的崩溃。”1970年9月23日,这名男子对《明尼阿波利斯论坛报》的记者如此说道。后来,他获救了,也没有受伤,只是自尊心遭到了打击。

1957年,我读了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的小说《堕落》(The Fall),是英文版的初版。在一个阴冷的夜晚,一名男子过桥听见传来扑通一声,有人落水了。这名男子会游泳,但却没有施救。相反,他却待在那儿衡量着施救的各种利弊,直到一切为时已晚。而那个男子就像我一样。另一个男子则不像我,但可能像理想中的那个我。那个人叫莱尼·斯库特尼克(Lenny Skutnick),他有过一次英勇的救援行为。1982年1月13日,佛罗里达航空公司一架客机坠落栽进结冰的波托马克河(Potomac River)里。斯库特尼克二话没说就跳进河里,经历了重重危险后,他救起了一名女子,自己被送进了医院,因为他的体温降到了危险指标以下。后来他回到家里,邻居们、记者们又开始用各种问题包围他,问他为什么要那样做,他是怎么鼓起勇气跳进河里的。斯库特尼克似乎感到很困惑,只是说道:“我当时看到她正好沉下去了。如果不救的话,她就会死去,所以我就这样做了。”

我只得耸耸肩,感叹之余,意识到了一种值得钦佩的生命态度。像斯库特尼克这样的英雄总是会觉得为陌生人牺牲自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所以,别人的大惊小怪才会令他们感到困惑。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强调的是冲动下的英雄主义:同一个时刻里,一边是一个人坐在舒适的汽车里,期待着在家里的炉火前享用美酒,另一边是一个人跳进冰冷的波托马克河,试图把一个挣扎的妇女托在水面上。这种明显的对比,不仅是命运使然,还源于人的天性和意志。但这并不是说只有这种突发事件才是检验勇气的唯一标准。其实,还有其他途径,包括计划之中的事情和事业。盖伊·威洛比(Guy Willoughby)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1989年的一天,“他脱下干净整洁的衬衫——在喀布尔(阿富汗)常穿的那件衬衫——匍匐在喀布尔北边的一条公路上,在苏联的雷区里作业。这位前英国军方的士官长,用一个金属探测装置、一根探针和一双手排除了大量地雷,开辟出一条狭窄的通道。之后,这名29岁的英国人又和他的同伴保罗·杰斐逊(Paul Jefferson)去往另一个小雷区作业。回到喀布尔后,威洛比——也是前印度总督的曾孙——将去往英格兰度假,养马和马球运动是他的爱好”。

上面的文字取自1989年12月3日的《纽约时报》。那天,我还浏览了所有的头条新闻,但都记不住了,这条位于后版的报道却让我记忆犹新。盖伊·威洛比为什么要这么做?当然,其中一个原因是阿富汗人还胜任不了这项任务。另一个原因则在于高贵的品格——一位出身名门的英国人对一个国家的责任感,这是人民为之前仆后继、浴血奋斗的国家。同时,我发现在这一勇气里还体现出一种张弛有度的可贵品质:他脱下干净整洁的衬衫,在喀布尔北边的雷区里匍匐作业,之后又飞回英国打马球,这呈现出一种生命的意义,在语言陈述展现的整个画面中活灵活现。

那么在道德的勇气上,我是否也低于一般标准呢?如果说勇气就像一颗狮子般的心,敢于面对身体和道德上的挑战,那么我是低于这一标准的。毕竟,牺牲的同样还是生命。身体的勇气会带来生命的牺牲,那么道德的勇气也同样会让生命受到威胁,因为它会让你遭到周围人的排斥,最后失去支持你的福祉,无法维持你的生命。马尔科姆·马格里奇在我看来就是这样一位英雄,虽然遭到排挤、失去工作,他还是坚持要把自己看到的真理说出来。因此他被开除过不止一次。既然我是一名学者,总感到有压力要去支持那些激进学生们的观点和他们的目标,那么,马格里奇就总是能给我一些力量,让我去承受这样的压力。对于他来说,这样的压力在20世纪60年代达到了顶峰。

1966年,马格里奇被爱丁堡大学的学生会选为校长。这当然得益于他与英国当权派相左的观点和发出的批评之声。校长的工作几乎都是仪式性的,而非仪式性的职责是要把学生的请愿书递交给大学的管理机构。1967年,学生们想在校园里自由使用大麻和避孕药。马格里奇收到了他们的请愿书,但却没有采取常规的方式去处理这件事,而是在1968年1月14日的年度校长致辞里做出了回应。通常,校长们都会利用这一盛大的场合来哗众取宠一番,尤其是取一下学生们的宠,因为他们毕竟是学生投票选出来的。然而这一次,这位校长说话的语气俨然就像一位出离愤怒的《旧约》中的先知。他说,如果是为了反抗如今这个走下坡路、精神萎靡的英国社会,自己可以理解任何一种方式;但是与其说让他出于公义而愤怒,不如说“这真是极度令我感到伤心而滑稽,学生们叛逆的方式竟然是想要大麻和避孕药,这简直是最恶劣的逃避和自我放纵的行迹!……嗑药和滚床单,这是世上那些浪荡货色才会挖空心思追求的东西”。

就我自己而言,我敢不敢像他那样穿上礼服,去面对学生们满怀震惊的失望和抗议,以及那一刻极度沉闷的寂静,或者是四起的嘘声和倒彩?相反,在那个场景下,我完全可以用一些华丽的修辞,说一些夸夸其谈的话来赢得学生们的喝彩。我想,我做不到他那样。其实困扰我的主要还不是道德上的懦弱,而是身体上的懦弱。我的困扰就在这一点。我的一个朋友屡次受到别人的批评,而那些人的观点我不仅赞同,其实也代表了我自己的所需。但我却从没有只保持沉默,而几乎总是站出来为那个朋友辩护一番,即便每次他都不在场。但是,我从未测验过自己在身体上是否也有同样的勇气。如果刚好有个劫匪正在公共场合抢劫一个路人,我敢冲上去保护那个人吗?我不知道。可能我不敢吧——这样的想法让我感到难过。

如果是在公开场合说一些不受人欢迎的话,我测验过自己,但没有通过。比如,在20世纪80年代,我对我任教的大学里贴出的标语“设计服务于多样化”深表怀疑,因为这个口号替换掉了原来的口号“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我没有勇气在教职工大会上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如果我提了,必然会遇到不理解和愤怒。所以,在这种时刻缺乏勇气是很遗憾的事情,更别说挺身而出同匪徒搏斗和保护路人了。我从未在身体上有过这样的勇气。但作为一名大学老师,我的工作正是要冒着不受欢迎的名誉之险,为我所向往的真理之光发出声音才对——包括这所大学的本质应该是什么。终身教职也正是为此而设立的。但我的情况更复杂一些,因为我自有一种性格特点,习惯于站在他人的角度看世界,所以总是动不动就给自己找一种借口,即“他说的或许有几分道理”——但其实也许并没有——这也勉强算给我自己找个台阶下吧。

能从他人的视角看问题,并体会他人的情感和需要,通常会被视为一种优点——是在想象的层面上对自我的拒绝。其中也关联着人的生理特征:女性比男性、内向者比外向者更有这样的天赋。但更多的情况是,相比于勇气和生理上的勇敢而言,同理心更能通过不断的训练而得以增强。这种品质是可以通过教育培养起来的,它潜藏于每个想得到它的人的心里面。正是这样,我才不至于感到自己在各方面的天赋上都低人一等。何况,在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这一方面,我不但不比别人差,反而认为自己是高于一般水平的。

我可以用一则痛苦的童年经历作为例证。我哥哥11岁那年参加南开中学的入学考试,考试难度极大,尤其是数学。考完后,他垂头丧气地对父母说自己没考好。我无意中听到了他的话,于是哭了起来。母亲气恼地问我:“你哭什么?是你哥没考好。”我也没法回答什么,只觉得,如果我是我哥的话,会有什么样的感受。所以我几乎沉浸在了他的焦虑和失望里。当然,我的伤心也在于过些年我也可能会参加这场考试,但不全是这一个原因。其实更让我伤心的,并不是那一片悬在未来的阴云,而是当下的沮丧——我哥哥的沮丧,也就是我的沮丧。这件事之所以记忆犹新,还因为我父亲从来不让我忘了它,我也从来预料不到他会在什么场合里专门提起这件事。只是每当他提起来的时候,我只觉得自己可笑的软弱又被他无情地揭开了。

我或许天生就是一个孤孤单单的孩子,因为我经常爱玩一些孤独的小孩才会玩的游戏,也就是去想象如果自己是另外一个人的话,会是怎样的。我能够在任何地方玩这个游戏,尤其是当我坐在悉尼的家里那道玻璃门廊上,望着玫瑰湾对面的车辆像玩具一样四处移动的时候,这种想象力就会达到极致。我会想象自己随意选一辆车坐上去,看一下从这辆车里望出去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我不仅会把自己放到那个乘客的位置上去想象,还会幻想我自己就是那名乘客——一个澳大利亚的孩子正开着车去参加板球比赛,或者一名成年男子正赶往会场的路上,等等。我特别喜欢从别人的视角去看世界,去感受他们的感受。“移情”(empathy)对我来讲是很自然的一件事,而且我也在不断培养它,把它变成更具有社会性和产出性的能力——共情(sympathy)。

2

对他人遭遇的共情是一种无价的情感,但这种情感也不那么容易唤起。其实更有挑战的是对他人的成功和幸福产生喜悦之情,尤其是当那个成功在大家看来也是我们自己理应取得的时候。毋庸置疑,父母通常会因为孩子的成功与幸福而喜悦,但这是因为父母常把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延伸。他们不会嫉妒自己的孩子成功,正如一个作家不会嫉妒自己的书成功那样。但父母不会常把孩子挂在嘴上,因为别人不会对自己的孩子那么感兴趣。不过也可能并非如此。我可能就是个例外,因为我就很喜欢听别人讲述他们的孩子如何如何成功。

当我聆听他们所讲的时候,我就会一会儿站在孩子的立场上,一会儿站在父母的立场上,所以,我就同时得到了两方面的快乐。这看起来好像很高风亮节,但也会因为下面三个缘由让这一情况并非总是如此。第一,我没有孩子。如果我有个优秀的孩子,而别人的孩子却很糟糕的话,那我就不可能表现得很开心了,不然会让对方觉得我在幸灾乐祸。第二,我的悲观主义。这也是我性格里阴郁的一面。当我确实目睹某人的成功,从而向他人提起的时候,极少看见他人会因为别人的成功而有发自内心的喜悦——哪怕不是个人之间的比较,而是从属于个人的事物,包括子女,也包括师生关系,比如“我的学生太棒了,你的学生呢?”第三,缘于我想象力中的浪漫主义倾向。这一倾向让我总觉得孩子们都是上帝的作品——独一无二的作品,派到这个世上来,是为了让大家幸福快乐,前提是大家也要如此看待孩子们才行,而不是把他们当作父母或老师的附属品或财产之类的东西。

我常常以同样的方式去看待所有人。在我眼里,每个人都是可以审美的对象和艺术品。人不仅是一种可以审美的对象,还是名副其实的“可以为自己代言”的审美对象。我观看人就像欣赏油画、雕塑和乐曲一般。我静静地站在一幅画作前,想知道它的魅力何在,它在诉说着什么。在一群人中,我边看边听,想知道他们为何是这样的人,他们是如何看待世界的。我更喜欢安安静静地去获得知识,而不是做一个馈赠知识的人。当然了,我在课堂上也会连篇累牍地说个不停,但在社交场合里,当我要说话的时候,更倾向于抛出一个问题或给出一个悖论或反讽。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引出话题,好将谈话以新的方式延续下去。

所以,在别人看来,我是一个很不错的人,知识渊博,也会注意他人的观点,特别是在聚会和讨论小组里。但不幸的是,这样的谦逊也有不好的一面。比如,这会显得我自己缺乏知识的立场和道德的原则。要么,这两者我都有,但却为了举止得体而刻意掩饰下去,这样的得体本身就该受到质疑了,因为这种行为的动因不是源于力量,而是缺乏安全感。这是外国人、访客、移民身上都会有的社会性的不安全感。相反,像玛格丽特·米德那样的人就可以表现得果敢、直率甚至粗鲁,因为她本就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但我却不同,我只是作为一个异乡客在这里待了四十年而已,始终觉得需要审慎地去迎合那些本土美国人的观点。这让我更加明白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身上的问题,他总是把态度软下来,去关注对手们的观点,目的是讨好对方。这正是生活在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中的犹太俄国人身上的弱点。他在英格兰取得的所有成就和荣誉,以及没有任何不和之音,都只是因为他作品里的力量和独创性吗?还是因为他总是会在争论的场合里打马虎眼——这样的说话方式难道会有一种魔力?

因别人的功成名就与踌躇满志而感到开心,这可能包含了一种不健全的受虐情结。因此,我才怀疑自我不够健全。我的性格里怎么会有这样的受虐情结呢?我觉得这可能是与生俱来的。我的性格从来都没有表现出果断坚毅的一面,总是像个小孩子般害羞,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保持着沉默,也习惯于默默无闻地尽着本分。尤其是和年轻人待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会克制自己的主张,表现得好像很无主见一样,甚至在我解释一个观点的时候也是如此。这种绅士一样的性格让我显得平易近人,富有同理心,就一位教师而言,这是很好的性格。在我的退休宴上,一位我之前教过的学生回忆起几年前他和我在旧金山的中餐馆吃饭时的情景,其间,我总是不断地劝他多吃点。我很惊讶,他居然还记得这种小事。但在反思后,我觉得,他的这道回忆直指我的性格。我后来发现,我经常和学生们一起去吃饭、喝咖啡,原因是我喜欢他们吃饭时的样子。当他们享用拌着酱料的通心粉,嚼着胡萝卜蛋糕,身边伴着一堆好书,分享他们迷人的观点时,我就特别享受他们的模样,看着他们的世界观渐渐成长起来。我其实是特别情愿他们来消费我这位老师的。

可如果一个人太缺失了自我的话,也会和天然的自我主义产生强烈的冲突,进而走向反面,那就是非常渴望别人理解自己。我早就看到了这一危险,所以才一直防微杜渐。而为什么一种极度的自我缺失反而会变成一种渴求呢?就我的情况而言,是社会主动强化了我的这一性格倾向。整个社会都在告诉我,自私自利是不对的。当我还小的时候,很想做个乖孩子。典型的中国餐桌,就是一种需要掩饰自我并且举止得体的场合。在此场合里,大家一起享用同一桌菜。我们一家六口人,有四盘菜。但问题却常常在于只有一道菜才是大家爱吃的。虽然我们有仆人做饭,但母亲却是厨房里的明星,结果便是,母亲的那一道菜成为我们四个孩子都极爱吃的,所以总感觉菜不够。

该如何是好呢?最简单粗暴的做法就是在家人反对之前,赶紧霸占那盘菜,狼吞虎咽一番再说。我尝试过了,但发现太可耻。更狡猾的方法是一种心理战术。开始时你可以表现得很克制,于是,其他人受你的影响也会很克制。等到关键时刻,你就可以毫不客气说一句:“既然你们都不想吃这道菜,那我就不客气了。”随即立刻端起盘子,全部倒进自己碗里。虽然我很欣赏这套战术里的审时度势,但却从未尝试过,因为这也不符合我的自我形象。那么,我的做法是怎样的呢?我会品尝那道菜,然后对母亲夸赞一番,然后尽量克制着不去吃那道菜,但同时也不让别人发现我正在克制自己。结果就是助长了心里小小的骄傲。我发现自己性格里存在着一种自我拒绝的需求,一种魔鬼般的缺陷。但公平地说,当我看到自己的兄弟姐妹都在享用母亲的那道菜,尤其是我那贪吃的弟弟时,我也能体会到一种健全的情感在内心里涌现出来。

无私确实可以带来幸福。我努力从童年的经验里汲取教训,减少自虐的倾向。总的来说,这样做还是有所收获的。与其因为别人拥有——配偶、伴侣、孩子、爱情——自己没有而感到沮丧痛苦,倒不如让自己的注意力转向别人拥有的幸福上面,想象性地活在别人的富足里,以此也能让自己获得一丝满足。然而这种替代性的人生也会带来沉重代价,因为它意味着你在自己生命最好的部分里也只能体会到一种有限的满足感而已,而体验不到无限的喜乐感;也意味着你世界的另一侧总有一片阴霾笼罩着。也难怪我会把生命力当成一个偶像来崇拜,甚至经常渴望能冲破一切的生命之光的涌溢和绽放。

在所有生理性的不平等中,人的外貌是最显而易见的。只要我们看见一个人,心里就会做出判断:他(她)长得好看、一般,或丑陋。相反,一个人的其他特征,像性格、知识、道德涵养,都掩藏在了外表之下,只有在多次接触后才能做出公正判断。而人的外表所具有的象征意义则会将这种不平等放大。该象征意义指向了其他的品质。初见一个人时,我们可能就已经开始在心里下结论了:他/她看起来是一个懒散的人,或是轻率鲁莽的人,或是一个谨慎的人,或是值得信赖的人,或又不太值得信任。我们的判断可能会出错——外貌会误导我们——但我们大多数时候还是容易被外貌牵着鼻子走,因为这是最便捷的途径。同时,我们的判断多数时候也基本上是准确的,八九不离十,所以,这也就成了我们的习惯。

前面说的那句很难理解的话,“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或许适合用来形容所有的天赋,尤其适合用来形容人的美貌。这项优势会带来别的优势,比如更好的道德评价;而相反,丑陋的外貌不仅是一种负担,还会给人一种邪恶的印象。难怪蒙田会问:“人和人之间的首要差异,也是相互间优势的第一项考量因素,多半在于美貌吗?”这个观点早在被社会科学家广泛讨论之前就已经流行开来了。

把人作为一个审美的对象来看待,会引发道德上的问题。有些人看起来更美,更令人愉悦,这意味着,这些人招人喜欢不仅因为他们更具备美的条件,还因为他们整体上被当作了更优越的人来看待。判断上的失误——理智上的判断错误——可能会影响任何一种偏好,甚至会影响一颦一笑这些细枝末节的偏好,哪怕它们是微不足道的。我曾努力防止这样的错误发生,尤其是和学生待在一起的时候,因为他们会在很大程度上受我影响。为了尽量避免以貌取人,我站在了更高的道德标准上,而不是像中国的父母那样毫不掩饰地对长得漂亮的孩子表现出不公平的喜爱之情。但我的这一努力并不总是成功的。姣好的面容一旦出现,我仍然忍不住会去欣赏;相反,我或许太过于主动地忽略眼目之所见了,那些长得丑陋的人几乎会把我的精力耗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