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菲菲就很好奇,自己是不是要被美国国税局跨国执法了。
看完全文,更刺激了,说路菲菲卖过来的文物拟人玩具少交了税款,要她马上补齐税款和罚款,否则就要来美国坐牢。
当然,路菲菲要是一辈子都赖在中国不出门,他们也没法来中国执法。
不过,以美国的长臂管辖权来看,她跟很多国家的国际贸易也没法做了,说不定去哪个国家就会被抓到美国去。
路菲菲是个守法的好人,有事当然用法律的手段解决。
她找到打过交道的美国律师,咨询应该怎么处理。
对方律师表示这事吧……不好说。
2003年之前的美国税法规定,人形玩偶(DOLL)的税率是12%,玩具(TOY),税率是6.8%。
后来《X战警》的手办经销商打赢了官司。
包括蜘蛛侠、X战警和神奇四侠,光头教授和万磁王……统统不是人,所以,也就不是DOLL,而是TOY。
最后法院对人形玩偶给出的定义是:特征为展现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形象。
教授能脑控、万磁王控制金属,金刚狼的骨头能把人戳死……日常生活里的人们当然不会是这种形象。
现在问题来了,路菲菲卖的虽然是文物拟人。
但是,它们一没有任何超能力,二没有来回变身的技能。
在第一集 ,它们就已经是人了,从博物馆溜出去。
然后,就一直是人形,再也没有变成文物的模样。
所以,虽然X战警算玩具,可是路菲菲卖出去的这些拟人文物们到底算不算“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形象”,不好说。
就连律师都不敢保证。
这个片子,就二十集,除此之外,没有出过任何的小说、漫画、动画、番外等等,来证明这群人,其实不是人,而是会变大变小变漂亮的文物。
证据,哪怕是很离谱的证据都行。
路菲菲跟中国的法务和美国的律师一起开会,讨论怎么破局。
他们第一个想到的是看看中国法律里有没有与此相关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中国的法律不会那么变态。
然后,可以靠“国际礼让”原则,让美国让步。
但是,没有,中国对玩具的分法不是这样的,中国按材质分:普通塑料、电动、木质、毛绒……不适用于美国进口税率的国际礼让。
公司法务问律师:“如果现在马上拍一部有人变成文物,或者文物变成人的片子,可以吗?”
美国律师表示不行,拍摄时间在国税局找上门之后,这动作未免也太明显了,过于不把国税局放在眼里。
美国律师明确告知:“必须是你们公司的人,或者你们公司买下的画稿、小说或是动画等等相关作品,并且,是公开发布过的作品,才算。”
公司的人,指在国税局找上门之前,就已经存在劳务关系,不管是正式员工、实习生,还是外包都可以。
不能现在随便上网抓个同人画手,花钱买画。
到时候在法庭上都需要提供证据的,沟通记录、支付费用时间、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现在,路菲菲也开始真心实意的发愁起来了。
美国国税局给时间有限,就三天tຊ。
路菲菲要么补税,要么得在那个时间之前,向法院上诉。
根据老实守法的中国人的传统,路菲菲向美国律师咨询:“如果,我先把他们说的欠款和罚金先交上,然后再向法院上诉。之后,如果法院判我胜诉,我是不是能把钱拿回来?”
音箱里一片安静,过了一会儿,传来了一声来自大洋彼岸的,发自胸腔共振的冷笑:
“我,还有我认识的所有人,以及,我学过的所有案例,就没有一个人,是从IRS手里把申报了的税款再要回来的。
无论你的官司赢或是不赢,他们一定会把这个案子做成铁案,让你拿不出来。”
路菲菲秒懂,钱进了国税局,就如同羊如虎口。
说破天,也绝不会给拿出来,除非自己能像辛普森一样,搞个梦幻律师天团……请那些大神的钱,够交好几回税金和罚款了。
三天的时间,是直接认罚还是卡着点的再努力一把?
路菲菲的性格就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就算她已经走到了黄河边,也得先把脚尖伸下去探探水,看看是不是真的得死心。
“不撞南墙不回头”,走到了南墙边,她也得寻摸寻摸,周围有没有石头,看看墙头高不高,能不能翻过去,跺跺脚下的土,看看能不能挖个地道,再不行看看周围有没有人,给点小费,让人带自己绕过去……
还没开始就先认输这事,不适合她。
她要这么做了,也就不是路菲菲了。
路菲菲告诉美国律师自己的决定,律师对此无所谓,他的一切行为都以被代理人的意见为准。
出于对咨询费的负责态度,他提醒路菲菲:“千万不要错过最后的补交时间,请注意中美两国之间的时差,请注意银行转款的交易时间,请注意贵国汇出外国货币的限额,避免你因为这些原因遇上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这个问题,吕玉珠已经给路菲菲做了一个表格。
按照美国国税局给出的最后的“投降时限”,她倒推出最迟必须什么时候汇款,什么时候应该向美国的什么法院提出上诉,以及各种证据的提交方式和提交时间等等。
公司所有的人,包括主要工作是打扫的清洁阿姨、一周来一次的绿植养护、都被问了一遍,问他们有没有在公众平台上发布与《夺宝奇兵在博物馆奇妙夜》的同人作品,要能突显出那些人是文物的拟人,而不是平凡的大活人。
没有……公司的人,离这个作品太近了,整天就跟它折腾,改来改去,扯皮吵架,互相嘲讽,还有脑中空空憋不出内容的时候……
就算是绝世美人都看烦了。
公司内部是没有了。
下面,就只有找过的外包特效制作合作单位。
这次的外包找的是正经的公司,他们看过的片,追过的番,打过的游戏太多了。
外包合作一结束,交了货之后,他们就什么资料都没有留,更没有利用资料私下自己搞二创同人。
当着甲方对接人的面就全部销毁了。
从职业道德上来说,他们做的非常到位,非常具有保密意识和端正的商业态度。
只是那一刻,路菲菲的内心非常惆怅:唉,我们的剧做得还不够好吗?不能引起他们中任何一个人的爱吗?都没有兴趣来个二创嘛?
自决定立项开始,所有的合作对象,哪怕只合作了那么一天,也被挖出来,打听打听在合同存续期,有没有创作相关的内容。
不幸的是,没有。
项目的合作对象都是主打营销推广,虽然有二创,但都是以那个拟人的形象出现的人。
毕竟拟人嘛……怎么会突然变成实体。
黑塔利亚里的任何一个,也都不会突然变成一块国土。
最接近的一张图,就是文物拟人抱着象征着自己的文物……一人,一物,还是不能说明什么。
依旧是“日常生活中,普通人类的形象”。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眼看着,距离交纳罚金和补税的时间还差四个小时了。
路菲菲一边让财务准备钱,一边还在不死心的努力。
最可气的是,她看到有好几篇画稿的内容都能展示出人就是文物变的这么一个过程。
但是!
挨个私信问过去,全都是自己画着玩的,不曾与路菲菲公司、影视制作方、博物馆有过任何商业往来。
之前与几个文学网站合作的征文活动,路菲菲和同事们一个一个的扒,也还是不行。
要么一直是人形,要么一直是器物形。
头疼。
在路菲菲和同事们疯狂找证据的时候,忽然,段风打电话进来。
吕玉珠大喜:“快快快,问问他有没有画!哎,怎么把段大公子给忘了呢?”
路菲菲冷漠地看了她一眼:“他画了也没用啊,没给钱,不是我们公司的版权。”
公司法务:“夫妻就不用了!”
路菲菲:“……不是夫妻……”
公司法务:“我国有不少地方,现在还是摆酒就等于结婚。咱们公司上次聚餐的时候,他不是也来的嘛……实在不行,那次就当是你们的摆酒婚宴了。”
路菲菲:“……我觉得美国人没这么好糊弄。”
已经找了三天证据,头昏脑胀的大家齐声:“试试试试,万一呢!”